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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电力MIS信息系统控制程序

文山电力MIS信息系统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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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支持。
1.6通过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1.7本程序适用于信息系统的管理。
2术语
数据:具有新知识、新内容并能为人们所利用的一切信号、密码、消息、情报、图形等的总称。
    信息:经过加工和处理的数据称为信息。
    信息系统:只有如下特征的信息系统:a、输入的是数据,输出的是信息:b、输出的信息为管理决策服务:c、具有信息系统的一般模型;d、具有信息系统的处理方式。
    备份:定期或者不定期的通过拷贝或者导出等操作,对重要数据进行复制备份,另外保存。
3职责
3.1总工(详见公司定稿的岗位职责)
3.1.1负责信息系统规划工作的指导和系统建设的策划。
3.1.2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的监督。
3.2部门经理(详见公司定稿的岗位职责)
3.2.1负责协同公司领导研究规划新的系统。
3.2.2负责组织各系统建设的顺利完成。
3.2.3负责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监督。
3.2.4在重大故障处理中负责和其它部门的工作协调和技术探讨。
3.2.5负责信息系统因升级,缺陷等问题与开发方的工作协调。
3.2.6提出信息系统管理的方案,制订信息系统管理员工作的准则。
3.2.7负责各信息系统之间数据的整合,协调各信息系统管理员之间的工作。
3.3信息系统管理专责(详见公司定稿的岗位职责)
3.3.1负责协助部门经理做好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3.3.2负责机房管理全面工作。
3.3.3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3.4与信息系统有关的部门密切合作,认真听取有关部门的建议,完善和改进系统的功能。
3.3.5处理系统的故障,对一般性,但又无法处理的故障,负责联系开发方,协同工作。
3.3.6对重大故障,做好必要的处理和备份,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3.3.7负责系统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工作,对关键数据要高密度备份,并保证数据的高度机密。
3.3.8认真配合分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3.9对系统的共性问题,与其它信息系统管理员协同作业,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3.4网络管理员(详见公司定稿的岗位职责)
3.4.1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规划的具体实施,并提出改进建议。
3.4.2保证网络的畅通,为个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铺平道路。
3.4.3认真配合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工作,在信息系统与网络有关的工作中,与信息系统管理员协同工作。
3.5硬件维修人员
3.5.1配合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工作,维护信息系统终端或主站的硬件,协同系统管理员认真及时的处理故障。
3.5.2各种外围设备的维修、维护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信息系统规划建设流程图:见图一
4.2信息系统管理流程
4.2.1信息系统故障状态管理流程图:见图二
4.2.2信息系统正常状态管理流程图:见图三
4.2.3 信息系统管理对网络管理员的要求;
保证网络的稳定运行;信息系统产生故障时,配合信息系统管理员完成有关网络的工作。
4.2.4 信息系统故障状态管理对信息系统管理员的要求:
    收到终端工作人员故障申告或者接到系统告警,必须立即做出响应,进行故障处理,确定故障性质,进行故障处理:故障处理完毕,分析故障原因,做好故障处理记录。
4.2.5 信息系统正常状态管理对信息系统管理员的要求:
对信息系统,必须经常检查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并定期杀毒,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对系统数据,要分级别进行保护,对于重要数据,必须高密度备份。
4.3信息传递管理
4.3.1信息上传
4.3.2凡需经MIS系统传递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应经信息责任部门提出申请,填写《MIS系统传递信息名录申请表》,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4.3.3 MIS系统主管部门应对《MIS系统传递信息名录申请表》中所列应上传MIS系统的信息,确定入网权限和下达入网口令及上传信息的时机、频次、传递路径和其他要求。
4.3.4上传信息的责任部门应按规定上传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适时更新和传递信息。
4.3.5 信息传递与处理
4.3.6 MIS系统主管部门应确保上传信息按规定的传递路径传递。
4.3.7 接受上传信息的部门应按规定处理信息。
4.3.8非信息上传责任人不得更改上传信息。
4.3.9上传信息的更改与保存,按本程序有关条款执行。
4.4 电子版记录管理
电子版记录的管理,按上述4.1条款规定执行。
4.5电子版文件的管理
4.5.1电子版文件的确定,按WSDL/P23–2006《MIS系统管理程序》执行。
4.5.2 MIS系统主管部门应对按WSDL/P23–2006《MIS系统管理程序》确定的应通过MIS系统发布的电子版文件,确定入网权限和下达入网口令,确保规定的文件接受部门和公司领导能及时收到和查阅文件。
4.5.3 MIS系统主管部门应确保非文件发布责任人不得通过MIS 系统更改和下载文件。
4.5.4文件接受部门和人员,不得更改和下载电子版文件,特殊情况确需复制电子版文件时,应按WSDL/P23–2006《MIS系统管理程序》规定程序经授权人员审批。
4.6 系统管理
4.6.1MIS系统主管部门应提供适宜的硬件、软件,确保通过MIS系统发布、传递、记录的文件、信息、记录,不丢失、不失真和按规定路径传递和发布。
4.6.2MIS系统主管部门应对通过MIS系统发布、传递、记录的文件、信息、记录,实施监视和测量,确保MIS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4.6.3MIS系统主管部门应每周对服务器的存储空间容量的充分性进行一次检查,当发现存储空间容量可能不够时,应采取措施确保不使信息丢失。
4.6.4MIS系统主管部门应对服务器中共享文件、信息,作一个备份,以备信息因误操作丢失时使用。此备份在下一次作备份时自然失效。
4.6.5MIS系统主管部门应确保授权合理和入网口令的保密。
4.6.6各部门工作站或终端,应确保入网口令的安全性,不得外传和记录在公开的场所。
4.6.7各部门增添硬件,应向MIS系统主管部门备案。添加或升级软件,应经MIS系统主管部门授权 。
4.7 电子版文件、记录、信息的保存
4.7.1电子版文件
4.7.2电子版文件应在至少光盘中制作一个备份。制作一个备份以上时,不应在同一光盘中。
4.7.3电子版文件的每一次修改,均应制作一个备份。当更改较少时,也可不制作备份,但应同时保存其修改审批记录。
4.7.4备份应标识其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次、修改状态和备份制作日期及应保留期限。
4.7.5电子版记录
4.7.6电子版记录应在光盘中制作有一份以上备份。重要记录必须有2份备份,其中一份必须保存在光盘中。
4.7.7MIS系统中的电压、频率等在线记录,应按生产调度系统的规定,定期备份。
4.7.8电子版记录更新前,必须事先确认已制作光盘备份。
4.7.9电子版记录的责任部门应规定电子版记录的保存期限。
4.7.10MIS系统中的信息
4.7.11 MIS系统中的共享信息,由信息的责任部门确定其是否应制作备份及备份的数量和保存期限。
4.7.12通过MIS系统向社会或用户发布的服务程序、规范、承诺,必须制作备份。
4.7.13储存电子版文件、记录、信息的光盘、U盘、软盘等,应存放在远离强磁场的地方。
4.7.14电子版文件、信息的保存期限,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7.15电子版记录的保存期限,按有关体系程序规定执行。
5  相关文件和支持性文件
5.1 WSDL/P23-2006《MIS系统管理程序》。
6  相关记录
6.1《MIS系统传递信息名录申请表》。
6.2电子版文件、记录、信息备份及归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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