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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大同发电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总则

国电电力大同发电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总则

点击数:7490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9:30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合理利用网络资源,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使其在我公司生产经营、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  执行国电集团公司网络管理技术规范,遵照执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信息化“五统一”原则。
第三条  总经部网络信息处为全公司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计算机网络建设的扩展规划、网络软硬件资源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用户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检测网络运行状况、故障处理和记录等。
第四条  计算机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磁盘阵列、带库、集线器、调制解调器、各种网卡、UPS电源、各种线缆及配套设备等。
第五条  计算机软件资源包括计算机网络所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网管软件、数据文件和实时信息等。
第六条  网络信息处负责全公司计算机网络设备的统一规划、配置、安装和更换,并负责对全公司已有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升级和计算机网络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工作。
第七条  网络运行必须保证7×24小时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第八条  网络信息部门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应安排具备相应技术专业水平的人员进行5×8小时现场值班,其余时间安排非现场值班,保证在系统出现问题时值班人员能及时赶到现场。
第九条  网络正常运行中,专业人员必须密切监控网络运行情况,须建立本单位值班规范,并做好运行维护日志。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网络信息处为网络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联网终端和分配公司内部IP地址的使用。公司其他根部门不得擅自挪用联网终端设备和擅自更改已配置好的IP地址。
第十一条  公司网络属于企业内部网络,其交换信息属于企业内部信息,其信息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国电集团公司和国电电力公司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范。
第十二条  公司网络在建设中已经对网络安全进行整体安全规范,具备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并具有畅通的网络出口,为此,禁止以其他任何方式(如拨号上网、ADSL)等私自与internet进行联网。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总经部网络信息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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