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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大同发电公司网络用户工作站管理

国电电力大同发电公司网络用户工作站管理

点击数:7613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8:30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文摘
为了加强国电电力大同发电公司计算机网络工作站的管理,进而保证大同发电公司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严禁擅自重新安装和配置各网络工作站预装的操作系统。
第二条  对于网络工作站的软、硬件配置,不得私自随意增加或修改。
第三条  严禁删除自己不清楚的文件。
第四条  操作联网运行软件时,要严格按正常的操作规程操作,如有疑问,请向信息中心有关技术人员问询,切勿违章操作。
第五条  严禁插拔网络工作站的网卡、网线等硬件设施,不得擅自将网络工作站挪做它用。
第六条  网络工作站如果出现故障,请及时通报网络信息处,网络信息处将根据故障情况及时处理。维修时记录故障现象、原因及处理结果,由网络信息处存档。
第七条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网络工作站的日常操作及维护,并协助网络信息处进行网络管理,按时提供网络共享数据并负责输入网络。
第八条  网络工作站负责人应对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保密,未经网络信息处允许不得擅自告诉他人。
第九条  网络工作站操作人员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开机、关机、信息查询、上网、退网等操作。
第十条  未经网络信息处同意不得在网络上使用任何软、硬件做测试等实验。
第十一条  网络工作站原则上由网络信息处统一配置,对于各部门自己采购的机器,网络信息处不负责硬件维护。
第十二条  对于新入网的工作站,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网络信息处,由网络信息处审核后统一进行网卡配备、网址分配、MIS帐号与权限设置、信息归档等工作。
第十三条  对于网络工作站的使用者发生变化,例如工作调转、退休、自己新换机器等情况,各部门要及时通知网络信息处,由网络信息处统一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严禁在网络工作站上使用非法盗版软件,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十五条  严禁在网络工作站上运行游戏软件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总经部网络信息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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