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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规范化值班管理

水力发电厂规范化值班管理

点击数:7129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6:02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管理制度
(七)前台值长下达的调度操作命令内容、时间及执行情况;
(八)设备巡视任务及工作安排。
第八章 工器具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所有的公用工器具、仪表、备品备件由工区物资管理员统一领取、统一管理,及时入库建帐、注册登记。
第四十三条 非当班人员借用工器具、仪表、钥匙等,必须得到当班有关人员的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高压室钥匙的借用人员必须符合《安规》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工器具、仪表、钥匙等在归还或交接班时,必须仔细检查,认真核对,确认完好无损。
第四十五条 工器具、仪表应按有关规定交有关部门定期试验、校核,并标示清楚,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和仪表。
第四十六条 所有的工器具、仪表、备品备件等必须按定置摆放整齐,使用后应及时放回原地。
第四十七条 应正确使用各种工器具及仪表,如因使用方法不当而损坏,使用者应负责赔偿。
第九章 奖惩考核
第四十八条 不严格履行本制度,按照《运行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后果严重的,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有关标准进行考核处罚。

第十章 反  馈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电厂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它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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