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经济核算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经济核算的管理,也适用于长兴长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经济核算的管理。
2 管理职能
经营工作部(财务)是公司内部经济核算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经济核算指标的汇总、分析及评价工作。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费用指标控制和经济核算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资金管理
3.1.1 经营工作部(计划)负责公司小型基建项目、生产及非生产建筑物大修项目、设备检修的特殊项目资金的管理。
3.1.2 设备管理部负责公司设备检修的标准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科研及环保项目资金的管理。
3.1.3 安全监察部负责安措、反措项目资金的管理。
3.1.4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工资基金、劳动保护项目、教育培训资金的管理。
3.1.5 经营工作部(物资)负责材料、设备、备品采购及存货资金的管理。
3.1.6 多种经营部负责生活后勤服务资金的管理。
3.1.7 经营工作部(财务)是公司资金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发电成本、税金、利息及营业外收支、职工福利等项目资金的管理。
3.1.8 公司的年度生产和工程计划由经营工作部(计划)负责编制;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计划由经营工作部(财务)负责编制。各部门负责编制分管工作项目的年、季度计划,经公司综合平衡后由下达,统筹安排、节约使用。
3.1.9 资金管理及其经济效果作为考核内容,各部门应定期检查、分析,做好年度总结。
3.2 费用管理
3.2.1 费用管理部门及范围见资料性附录A。
3.2.2 各部门按分管工作项目编制年、季度计划,经经营工作部(财务)审核,报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2.3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费用开支标准以及批准的计划,不得超支。确有特殊情况超过标准或追加费用的,须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开支。
3.2.4 费用分管部门同意的费用开支项目,发生的费用经分管部门审核后,到经营工作部(财务)报销。费用开支项目必须会审的,由会审部门审核,费用分管部门核定。
3.2.5 费用分管部门应将费用指标下达至有关部门(班组),并负责调整、检查、考核。
3.3 重点核算项目,生产(职能)部门负责核算与成本有关的以下重点项目。
3.3.1 进厂煤、油的检斤率和煤、油质量验收化验。
3.3.2 水处理材料消耗定额、软化水处理材料费和阴、阳离子树脂的补充率。
3.3.3 生产运行和机动车辆主要材料消耗定额(透平油、变压器油、机械油、汽油、柴油等)。
3.3.4 外委加工工作量、工时利用率、成品合格率等。
3.3.5 土木修缮、大修、维护工作量。
3.3.6 汽机效率、汽耗率、真空、凝汽器端差、给水温度、抽气压力、冷却水温度等。
3.3.7 锅炉效率、过热蒸汽压力、过热蒸汽温度、排烟温度、飞灰可燃物等。
3.3.8 汽水损失率、软化水补给率、除盐水量、水质合格率、主机油合格率、主变油合格率。
3.3.9 制粉、风机、除灰转动设备、给水泵、循环水泵、卸煤机械、上煤机械等的耗电率。
3.3.10 仪表正确率、自动和保护投入率以及设备完好率。
3.4 核算员职责
3.4.1 编制部门有关成本的计划。
3.4.2 负责工程及维修成本的初步核算。
3.4.3 负责部门管辖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二级管理。
3.4.4 及时收集、整理班组材料消耗、工时利用等原始记录资料,协助班组搞好定额管理,开展经济活动分析。
3.4.5 负责班组经济指标的核算、汇总,按规定要求编制报表。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与考核。
4.2 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本文关键字:发电厂 电工管理制度,电工技术 - 电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