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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工程管理办法

发电厂工程管理办法

点击数:7861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8:51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管理制度
5.11.7经济合同应一式六份
5.11.8外包的工程项目必须谁签承包合同谁施工,严禁转包或分包。
5.12办理开工报告
5.12.1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石横发电厂工程项目开工报告”(见附件4):
(1)工程管理部门技术专工审核签字;
(2)安监部门审核签字;
(3)分管厂领导或分管总工批准开工;
(4)“更改工程项目”山华电生产部经理签字
5.13外包工程委托及施工监理
5.13.1工程的委托由工程管理部门按合同内容及相应标准进行。
5.13.2工程委托后即进入施工阶段,按月度计划要求时间进行施工。
5.13.3施工监理包括以下内容:
(1)执行工序卡情况
(2)H点、W点执行情况
(3)技术措施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进度及工程质量
(5)当施工遇到隐蔽工程时,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企划部、审计办、基建办)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6)中间阶段及结束时组织验收
(7)当工程中间有变更时,监理人员必须履行项目费用变更的申报(见附件12),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企划部,企划部审核报厂部审批,厂部批准经厂长签字后方能进行工程项目费用变更。
5.14外包工程竣工验收
5.14.1工程结束由工程管理部门首先进行预验收,预验合格后再组织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参加人员:设备所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监理人员、企划部、审计办公室、基建办审核人员等,有消防内容的公安科参加。较大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可由分管厂领导、分管总师参加(更改工程项目山华电生产部参加),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验收单,验收未通过时由工程管理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合格后进行复验。
5.14.2重大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管理部门应汇报厂长,由厂长决定验收参加人员。
5.1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管理部门、施工监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填写“山东石横发电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单”(见附件5)。
5.15工程决算审核
5.15.1外包工程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自验收之日起,工程管理部门十五日内必须提交工程决算书交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否则,每拖期一天,考核工程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100元,扣外包施工队伍工程总造价的1%。
5.15.2工程竣工决算工程量的审核,须有使用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监理人员二人以上的人员共同会签。
5.15.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编写出决算书一式五份,并附上所有工程的施工资料(开工报告、合同及技术协议、设计图纸、安全技术措施、验收单、竣工报告、试验报告、竣工图纸)及技术资材等,工程管理部门和设备所在部门的专工对工程量进行会审签字后,由工程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级审核(包括定额、取费标准及材料设备费用),再送交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进行二级审核。一、二级审核结算费用之差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0%,否则,将根据实际情况按超出数额的5%考核有关工程管理部门。
5.15.4审计办公室负责对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审核的工程决算进行工程审计,当审计结果与审核人员的审核结果超出5%时,根据实际情况按超出数额的5%考核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审核人员。
5.15.5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在接到工程管理部门一级审核后的工程竣工决算书后,小型基建工程一周内审核完毕,对于总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大型工程十日内审核完毕。
5.15.6审核人员复查施工资料是否完备,其中包括合同、自购材料报销凭证、甲方供料领料单据、取费等级证书、进度款支付凭证,然后进行决算审核。凡招标、议标的工程项目在审核决算报告时,必须将标书附在该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后,结算书上须提供经施工监理人员与工程量相符的工程量表,由施工监理人员签字,并说明与原招标工程量的增减情况。
5.16外包工程结算
5.16.1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审核人员二级审核后的工程决算书,报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
5.16.2审计办公室进行工程审计,填写审计后的工程造价,审计主任签字;
5.16.5企划部工程专工列费用编号并签字,企划部主任签字;
5.16.5财务部主任签字;
5.16.3报经营厂长审批;
5.16.6财务部结算。
5.16.7外包工程结算,实行一周一结制度。首先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将经营厂长审批后的工程项目结算书报企划部,由企划部来核实是否纳入了厂月度生产经营计划,未纳入厂生产经营计划的外包工程项目,财务部一律不予结算;企划部工程计划员检查手续完备后,根据上报工程项目结算费用,列出一周工程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表,报经营厂长批准后,转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根据周工程项目资金支出表进行结算,无经营厂长批准的外包工程项目资金结算表,一律不准结算。
5.17工程项目质保金
5.17.1按工程总造价的10%扣取,质保期一般为一年,特殊项目按国家规定执行,质保期按财务结算时间进行计算,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返还(见附件8)。
5.18退还廉政保证金
5.18.1由纪委监察室审查确定无违犯《廉政合同》的规定条款时,退还其廉政保证金,退还时间与质保金时间相同。
5.19外包工程项目进度款
5.19.1外包工程项目一般不支付启动资金等预付款项。 
5.19.2工程较大占有资金较多时,当工程量进行到总工程量的50%并经验收后,由工程管理部门提出进度款申请,企划部审核,分管总师复审、报经营厂长批准,财务部落实资金后,可支付30%的进度款。
5.20 工程招、投标
5.20.1执行《山东石横发电厂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5.21 外包工程项目的责任划分
5.21.1凡生产系统属于设备外包的工程项目,生技部负责全过程管理,外包工程有关的手续,包括方案制订、图纸、预算编制、立项申请、外包申请单、开工报告、施工队伍推荐表、经济合同申签单、工程进度款申请表、竣工验收单等由生技部负责办理,生技部对其工程量负全责。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只负责工程预算、决算(或标的)的审核工作。
5.21.2生产系统的土建工程、生产厂房防水、房屋修缮项目及后勤、多经系统的外包工程项目,由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全过程管理。生技部、富源办与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的分工作如下界定:
⑴ 生技部、富源办、实业公司对上述工程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一周内向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办理委托单,注明资金及其来源,并提供书面经有关人员批准后的详细施工方案、标准、施工图纸、项目费用概算,以及经生技部(富源办)专工签字的工程量表,由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作出具体的施工预算(或标的)。如发生费用不足,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与生技部、富源办协商解决,按有关的规定执行。若意见不统一时,由厂部裁决。
⑵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不可避免的项目变更,如设计或原委托方案变更、隐蔽工程等,基建办应提前三日向委托部门(生技部、富源办、实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委托部门(生技部、富源办、实业公司)应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意见,包括费用变更批准手续。
(3)凡生技部、富源办、实业公司发包的工程项目、维护项目由生技部、富源办、实业公司负责做预算(或标的)并负责进行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对特殊材料的价格及工程量负责并签字,基建办负责工程审核并对审核的准确性负责。
⑷ 生技部、富源办委托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施工的工程项目,其外包申请单、计划外项目立项申请表均由生技部、富源办负责办理,并负责报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对工程管理部门委托的无资金来源和未纳入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外包工程项目,不予受理。
⑸  生技部、富源办委托的工程项目竣工后,经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初验,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参加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
6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石横电厂《工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7 本办法由企划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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