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l.总则
2.电能质量监督内容
3.电能质量标准
4.电压监测点的设置
5.电压合格率
6.无功电力补偿与调整原则
7.职责与分工
8.电压及无功电力报表的填报
9.考核与奖惩
10.附件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
1 总则:
1.1 电能质量对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对保证用户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降低线路损耗的基本条件。加强对电能质量和无功电力的管理,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
1.2 本制度根据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等有关文件精神而制定;
1.3 本制度适用于芜湖县调管辖的变电所、配电网、用户的电能质量监督和无功电力的管理;
1.4 电能质量监督及无功电力管理,实行分管副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负责制;
2 电能质量监督的内容:
2.l 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供电频率允许偏差、电压幅值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正弦波形畸变率等参数,指标进行监督、调控。
3 电能质量国家标准:
3.1 频率允许偏差:
3.1.1 电网正常运行的频率允许偏差:50±0.2HZ;
3.1.2 当皖西电网主网解列后皖西电网频率允许偏差:50±0.5HZ;
3.2 电压允许偏差:
3.2.1 变电母线电压允许偏差:(表一)
母线额定电压 允 许 偏 差 值
110kV +10% 110~120kV
35kV +10% 35~38.5kV
10kV +7% 10~10.7kV
在保证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在允许偏差值的前提下,根据电网结构和运行方式,可由调度作适当调整。
3.3 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允许偏差值(表二)
线 线 额
定 电 压 允 许 偏 差 值 电压允许变动幅度绝对值
百 分 数 电 压 值
35KV -10%~+10% 31.5~38.5KV 10%
10KV -7%~+7% 9.3~10.7KV
380KV -7%~+7% 353~407V
220KV -10%~+5% 198~231V
3.4 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正弦波允许略变等参数应符合国家GBl 2325—90、GB12326—90、GB/T15543—1995、GB/T14549—93标准。
4. 电压监测点的设置:
4.1 A类:选一定数目城市变电所l0kV母线为监测点;
4.2 B类:35kV及以上专线供电用户每户均设监测点;
4.3 C类:35kV及以上非专线用户和10kV用户,每—万千瓦至少设一个监测点,包括对电压有较高要求的主要用户、各变电所10kV选出一条有代表性用户线路首末端:
4.4 D类:低压网(380V/220V)应设在有代表性的低压配变网的首末两端和部分主要用户,总数不少于低压配网(配变)总数的1%;
5.电压合格率:
5.l 电压合格率的计算;
电压超限时间
电压质量合格率(%)=(1— )×100%
电压监测总时间
统计的时间单位为“分”。
5.2 A类监测点电压质量合格率应≥98%;
5.3 A、B、C、D类综合电压合格率应≥96%;
5.4 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的计算;
B十C十D
供电电压合格率=0.5A+0.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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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功电力补偿与调整原则:
6.l 无功补偿的配置与调整,应采取分层(电压层次) 与分区(供电区域、变电所)就地平衡的原则,并落实到计划、基建、调度运行中;
6.2 无功电力工作的基本内容,就是使电力系统任一时和任一负荷时的无功总出力与无功总负荷保持平衡,并满足电压质量的要求。尽可能不使无功电力远距离传输,以降低网损。
6.3 对电力用户的功率因素及无功补偿设备的要求:
6.3.l 用户的并联电容器组,应安装按功率因数和电压控制的自动投切装置,并应有防止向系统送无功功率的措施。
6.3.2 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电力用户,功率因素为0.9以上。
本文关键字:技术 安全管理,电工技术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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