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本局供电营业所经营管理专责。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工作体系的构成与要求 3、职 责 3.1 在供电营业所所长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所经营指标统计分析及管理工作。 3.2 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开展电力负荷预测,并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并督促整改。 3.3 对供电营业所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4、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本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2 熟悉电力系统基本知识和电力营销专门知识。 4.3 熟悉国家有关电力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4.4 能正确执行政策规定,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出认真分析和较准确的判断。 4.5 能承担本岗位的工作,并能协调与其他岗位和部门的关系。 4.6 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5、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电力、电价、农村用电管理和财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定。 5.2 根据上级下达的经济技术指标,负责编制本所电力营销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实施中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并反映出现的问题。 5.3 加强农村电价电费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拓农村电力市场。 5.4 组织本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认真考核经营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5.5 参与农村用电普查活动,打击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 5.6 按时完成电费核算、凭证填制、电费资金入帐、存档、报表上报、电费解交工作。 5.7 严格履行票据使用规定,建立电费发票的领用手续,并妥善保管好票据、帐本、凭证、档案等资料,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霉工作,做到完整无缺。 5.8 加强与银行的联系,了解电费到帐情况,及时处理未达帐情况。 5.9 每月定期对发出和收回的电费发票进行统计,废票要及时收回并与存根一并保存,使用过的电费台帐、卡片、收据存根、凭证、会计报表应严格保管,至少保管15年,届时列出清单报局备案批准后销毁。 5.10 做好各类用电量的月、季、年度综合统计并建立完善有关经营指标统计记录和资料. 5.11 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进行汇总,经审核后向上级报送。 5.12 积极参加政治、安全、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5.1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检查与考核 6.1 按本标准及供电局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进行检查。 6.2 按局、本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局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本文关键字:供电所 电工管理制度,电工技术 - 电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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