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厂内部市场化仲裁管理办法
点击数:7929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2:58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工艺要求
机修厂内部市场化仲裁管理办法
一、成立机修厂仲裁小组
组 长:厂长、书记
副组长:副厂长
成 员:核算员、技术员及各班班长
二、需要提交仲裁小组进行仲裁的事项
(一)班组与班组之间,在加工、检修中遇到的劳动争议无法协调解决时;
(二)区队的加工件、检修设备厂内部无计分标准时;
(三)班组内部员工与员工之间到劳动争议由班组长协调解决,无法协调解决时,提交厂仲裁小组解决。
三、仲裁的有关要求
(一)着重调解劳动争议;
(二)要及时处理劳动争议;
(三)按照矿、厂有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
四、仲裁程序
(一)仲裁事件受理
各班组在工作中需要仲裁的问题首先向厂核算员提交仲裁申请。收到仲裁申请后,厂仲裁小组两日内受理并通知仲裁双方当事人。
(二)审理
仲裁按照矿、厂有关规定进行,遵循根据事实、符合规定、公平合理的原则。由核算员首先宣读需要仲裁的事项,然后双方陈述各自的观点和主张。
双方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小组负责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三)仲裁与调解相结合
审理时,仲裁小组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对仲裁的事件进行调解;可以通过灵活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不成的,仲裁程序继续进行。
(四)裁决
审理结束后,仲裁小组根据事实和矿、厂有关规定对仲裁事件当场裁决。仲裁裁决依据多数仲裁小组成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小组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依据仲裁组长的意见作出。
(五)由核算员负责保存仲裁记录,仲裁小组成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本文关键字:暂无联系方式工艺要求,机械设备 - 工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