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厂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计分办法
一、采用每天记分制,标准分为本人工资系数,分别为:技术员1分,核算员、材料员、培训管理员0.8分,班长1.4分,钳工组、电工组、铆焊组组长1.2分,车工组组长1分。技术员、核算员、培训管理员由技术副厂长负责计分,材料员、班长由生产副厂长负责计分,组长由分管班长负责计分。
二、班组长加班4个小时之内(中午除外),班长按每小时0.2分,组长按每小时0.18分,超过4个小时按1个班计算。
三、休班:每月出勤必须在27班及以上,休班时必须向本人分管厂领导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有关规定:
(一)保质保量完成当日工作任务,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结,完不成工作任务,当日计分按比例进行扣减。
(二)班组长职责范围内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及生产组织不力等现象,情节轻微的,一次扣0.3分;情节严重的,当日计零分。
(三)班组长分管范围内出现主要隐患的,每条扣0.3分;出现重大隐患的,当日计零分。
(四)认真组织本班组员工开展双基、市场化、培训、创新活动,组织不力、工作消极的,一次扣分管班长0.2分。
(五)工作态度不好,推诿扯皮,工作中不服从指挥、分配的,一次扣0.3分;情节严重的,停工处理。
(六)如果工作出现问题,被上级批评但不扣分的,每次扣0.1分;在上级考核中出现扣分项的,厂内扣分翻倍;在上级检查中导致罚款的,由本人承担。
(七)数量不多的小型材料、配件由材料员自行领取,不得抽取各组人员。否则,一次扣0.1分。
(八)收入分配及各种报表、报告必须严格按照矿、厂制度进行分配或编制,否则一次扣0.3分
(九)班中长时间外出必须向分管厂领导说明去向。否则,一次扣0.1分。
(十)下班前必须将所使用的办公设备电源、照明及门窗关闭,将规定的卫生区清理干净。否则,一次扣0.1分。
(十一)休班时,必须将本人日常工作向接替人员(由分管厂领导负责安排)交代清楚,否则每次扣0.2分。因没交代或交代不清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机修厂安全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十二)本办法没有涉及的,由分管厂领导和班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分。
(十三)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违反厂制度规定的,除按本办法进行扣分外,和一般员工同等处罚。
(十四)每日计分情况向全厂公开,接受全厂员工的监督。
本文关键字:班组长 工艺要求,机械设备 - 工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