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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总体状况和政策

我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总体状况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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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盐城热电厂的情况

2×75t/h煤粉炉,装机2×C15-4.9/0.98共30MW,已供热49个单位,替代小锅炉59台,共182.5t/h。据97年实测,大气粉尘浓度比热电厂投产前下降50%。99年当地环保部门实测,SO2排放量仅为120kg/h远低于GB1323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72kg/h的需求。

所以各级领导部门均积极鼓励、支持、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四、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为热电联产发展提供了保证

1、我国历来重视发展热电联产

(1)在1989年国家计委就公布了《关于鼓励发展小型热电联产和严格限制凝汽小火电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计资源[1989]937号。

(2)在黄毅诚同志就任能源部长期间,曾在一系列的会议上强调要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并在能源部节能司内设立小热电办公室,安排了5个试点工程,早已投产运行,布置完成了3000千瓦背压机组热电厂的典型设计。

(3)《中国21世纪议程》有关热电联产的论述

《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由1994年3月25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当时的李鹏总理写了“前言”。全文有20章。

第13章  可持续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有三部分谈到发展热电联产。

A  综合能源规划与管理

13、18……推广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余热利用,逐步淘汰小锅炉群;

B  提高能源效率和节能

13、33

(c)推广热电联产,建立拥有集中供热系统和节能型空调系统的新型示范居民小区;

C  推广少污染的煤炭开采技术和清洁煤技术

13、39

(d)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民用型煤,改造中、小型锅炉,发展高效大容量发电机组,

发展气体燃料。

13、46

提高煤炭转化成电力、热力和煤气等洁净的二次能源的比例,减少直接和分散燃烧原煤的终

端用途。

(4)江泽民主席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其第39条国家鼓励发展下列通用节能技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发展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三联供技术,提高热能综合利用率。”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原电力部、建设部制定了《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已于1998年2月17日以计交能[1998]220号文发执行。该文件首次界定了什么叫热电联产,并规定了考核热电厂的新指标。用热电厂的总热效率和热电比来考核热电厂。

由于我国燃料结构调整,国家领导机关体制的变化和热电联产技术的发展,国家又组织力量修订新的发展热电联产文件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0年8月以急计基础(2000)1268号:“关于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的通知”批准执行,成为我国目前发展热电联产最新、最权威的文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解决热源,发展集中供热。

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市区新建火电厂,应当根据需要与条件,实行热力与电力联合生产,安排供热管网与该电厂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6)《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号:除以热定电的热电厂外,禁止在大中城市及近郊区新建燃煤火电厂。

(7)《当前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在该目录中,电力行业包括:热电联产。

(8)《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001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3月18日公布

第二篇  经济结构

第七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布局和结构

第三节  优化能源结构……  进一步调整电源结构,充分利用现有发电能力,积极发展水电,坑口大机组火电,压缩小火电,适度发展核电,鼓励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发电。

(9)电力工业“十五”规划

1、指导思想……  进一步调整电源结构,充分利用现有发电能力,积极发展水电,坑口大机组火电,压缩小火电,适度发展核电鼓励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发电。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说:从节约能源的需要,环境保护的要求,电力工业的发展和热电联产对电力工业的贡献几方面来分析,国家确定鼓励、发展热电联产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2、《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主要内容

为贯彻:“节约能源法”国家领导部门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发展热电联产的新文件,于2000年8月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以急计基础[2000]1268号:《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中批准执行。其中:第二条  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1995]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第七条  各类热电联产机组应符合下列指标

一、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的蒸汽流既发电又供热的常规热电联产,应符合下列指标:

1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45%。

总热效率=(供热量+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燃料总消耗量×燃料单位低位热值)×100%

2热电联产的热电比:

(1)单机容量在5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100%;


(2)单机容量在50兆瓦至20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50%;

(3)单机容量200兆瓦及以上抽汽凝汽两用供热机组,采暖期热电比应大于50%。

热电比=供热量/(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100%

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系统包括:燃气轮机+供热余热锅炉、燃气轮机+余热锅炉

+供热式汽轮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系统应符合下列指标:

1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55%;

2各容量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30%。

第九条  热电联产能有效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热电厂应根据热负荷的需要,确定最佳运行方案,并以满足热负荷的需要为主要目标。地区电力管理部门在制定热电厂电力调度曲线时,必须充分考虑供热负荷曲线变化和节能因素,不得以电量指标限制热电厂对外供热,更不得迫使热电厂减压减温供热,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追究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在有稳定热负荷的地区,进行中小凝汽机组改造时,应选择预期寿命内的机组安排改造为供热机组,并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

第十四条  积极支持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

1、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污染小、效率高及靠近热、电负荷中心。国家鼓励以天然气、煤层气等气体为燃料的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

2、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应坚持适度规模。根据当地热力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以供热为主要目的,尽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季节适应性,可采用余热锅炉补燃措施,不宜片面扩大燃机容量和发电容量。

3、根据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具有大量稳定用气和为天然气管网提供调峰支持的特点,合理制定天然气价格。

4、以小型燃气发电机组和余热锅炉等设备组成的小型热电联产系统,适用于厂矿企业、写字楼、宾馆、商场、医院,银行、学校等较分散的公用建筑。它具有效率高、占地小,保护环境、减少供电线损和应急突发事件等综合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推广。

第十六条  在已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供热范围内,不得再建燃煤自备热电厂或永久性燃煤锅炉房,当地环保与技术监督部门不得再审批其扩建小锅炉。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投产后,在供热范围内经批准保留部分容量较大、设备状态较好的锅炉做为供热系统的调峰和备用外,其余小锅炉应由当地政府在三个月内明令拆除。在现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应有分散燃煤小锅炉运行。已有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应限期停运。

在城市势力网供热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应使用集中供热,不应再采用小锅炉等分散供热方式。

第十八条  住宅采暖供热应积极推进以用户为单位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新体制。从2000年10月1日起,新建居民住宅室内采暖供热系统要按分户安装计量仪表设计和建设,推行按热量收费;原有居民住宅要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改造,到2010年基本实现供热计量收费。

3、《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执行情况

(1)热电专委会为宣传贯彻“规定”进行的工作

受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委托我们组织召开宣传贯彻急计基础(2000)1268号《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研讨班,于2000年底在南京、大连共有近200人参加。

会议代表中以热电厂为主并有少量设计院与科研和制造企业参加。为保证研讨班质量,我们出版有《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有关文件汇编》:第一部分有1268号文全文,编制说明和25个附件,第二部分有17个法律文件和国务院、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原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其他有关文件共133个,共800页。研讨班由编制组成员做了充分准备,将主讲内容制备胶片用投影仪宣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编制组成员主要介绍了我国能源工业的基本情况;我国环境质量的现状与防治;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与改革和热电联产对电力工业的贡献;1268号文编背景,主要问题确定的原则和调查研究情况,与计交能(1998)220号的区别;依法治国发展热电需要法律保护;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的特色和考核指标的确定及小型全能量系统;新文件若干问题的考虑经过和今后应注意的问题等。研讨班为促进学员代表深入研讨,在会议期间发给人手一页“宣贯《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研讨班代表调查表”有些代表已认真填写了个人意见与建议。热电专委会与中国能源网为配合宣传贯彻1268号文件,积极利用新技术手段,专门在中国能源网(www.China5e.com)中制作了一个网址,并将研讨班情况和代表们的意见收入其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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