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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网调度系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

甘肃电网调度系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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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 3
1.1 目的和依据 3
1.2 适用范围 3
1.3 基本原则 4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5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5
2.2 电网调度机构在应急预防和处置中的职责 6
3. 事件分级 7
3.1 事件分级原则 7
3.2 国家Ⅰ级停电事件 7
3.3 国家Ⅱ级停电事件 8
3.4 公司应急状态 8
3.5 公司预警状态 9
4. 预防和处置预案准备 10
4.1 总体要求 10
4.2 预案的编制 11
5. 应急保障 15
5.1 保障要求 15
5.2 应急指挥系统 16
5.3 资金保障和物资准备 17
5.4 培训与演习 17
6. 应急响应 18
6.1 应急启动 18
6.2 调度机构工作预案 19
6.3 响应社会预案 19
6.4 事故抢险 19
6.5 电网恢复策略 19
6.6 对并网电厂、直调用户的要求 20
6.7 应急结束 21
7. 信息汇报 21
7.1汇报制度 21
7.2汇报内容 22
8. 后期处置 23
8.1调查与评估 23
8.2改进措施 23
9. 附则 24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1.1.1 为有效预防和正确、快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不断提高甘肃电网预防和控制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影响和损失,保障甘肃电网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电力生产的正常秩序,制订本工作预案。
1.1.2 本工作预案依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电网调度系统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国调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国家电网调度系统重大事件汇报规定》、《甘肃省电力公司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公司预案》),结合甘肃电网调度系统的实际制订。
1.1.3 本工作预案是国家、国网公司、西北公司、                                                                                           省公司预案对调度系统工作要求的具体化,突出体现调度系统对电网运行的实时控制,突出预防和应急处置并重的原则,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实现有效预防、迅速响应、快速组织、果断处置甘肃电网的大面积停电等应急事件,努力控制事态发展并降低其影响,尽快恢复电力生产正常秩序。
1.2 适用范围
1.2.1 本预案适用于甘肃电网调度系统处置因电网事故,调度指挥场所以及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信息网络等损坏或遭受严重破坏,重大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对甘肃电网范围内的电网运行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或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重大事件。
1.2.2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甘肃电网调度系统建立应对前述重大事件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机制,编制相关处置预案,以形成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重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1.2.3 地级调度机构应按照本预案的框架内容和要求,结合相应地方政府和省公司、本单位的具体要求,制订适应所辖电网实际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相应预案。
1.2.4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国家Ⅰ、Ⅱ级停电事件;公司预警、应急状态;以及省调、地调调度机构对应相应地方政府和本网预案规定的事件。
1.3 基本原则
1.3.1 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调度系统安全管理,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突出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止发生电网事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反事故演习,提高应急处置大面积停电等事件的能力。
1.3.2 统一指挥。履行国家预案中明确的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的职责。在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3 迅速响应。建立收集、汇报和处理各种电网运行突发事件信息的应急机制,确保突发事件信息的传递及时、准确、畅通,努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实时监测、适时预报、及时预警、快速反应的能力。
1.3.4 分级负责。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电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按调度管辖范围各负其责。
1.3.5 保证重点。遵循“统一调度、保主网、保重点”的原则,在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将保证电网主网架的安全放在首位。在电网恢复中,优先恢复重要电厂的厂用电源、主干网架和重要输变电设备。在供电恢复中,优先恢复重要政治经济中心等重点城市、重要用户的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省、地级调度机构应成立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指挥中心;地调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省调备案。人员变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新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1.2省调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2.1.2.1 贯彻落实国家、省公司预案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和上级调度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履行国家和省公司预案授予调度机构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职责;
2.1.2.2 落实省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2.1.2.3 具体指挥所辖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及恢复工作;
2.1.2.4 掌握电网的实时运行状态和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汇总下级调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时向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调度机构汇报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2.1.2.5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相关发电企业发布指令,检查和指导其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有关工作;
2.1.2.6 指导下级调度机构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工作;
2.1.2.7 组织预防和处置预案的编制、宣传、培训、演习及修订完善工作;
2.1.2.8 配合进行后期处置过程中的事故调查。
2.1.3地调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2.1.3.1 贯彻落实上级预案的有关规定,在省公司和省调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履行上级预案授予调度机构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职责;
2.1.3.2 落实省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2.1.3.3 具体指挥所辖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及恢复工作;
2.1.3.4 掌握电网的实时运行状态和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汇总县级调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时向本供电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调汇报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2.1.3.5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相关发电企业发布指令,检查和指导其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有关工作;
2.1.3.6 指导县级调度机构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工作;
2.1.3.7 组织预防预案和处置预案的编制、宣传、培训、演习及修订完善工作;
2.1.3.8 配合进行后期处置过程中的事故调查。
2.2 电网调度机构在应急预防和处置中的职责
2.2.1 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2.2 调度机构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2.2.2.1 判断事件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2.2.2.2 指挥电网故障处理;
2.2.2.3 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件波及范围,有效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要城市的电力供应;
2.2.2.4 制定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并组织实施;
2.2.2.5 指导所辖电网内重点城市的供电恢复工作;
2.2.2.6及时将大面积停电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 事件分级
3.1 事件分级原则
3.1.1 各级调度机构严格执行包括本级及以上电网公司、相应政府部门制定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对调度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不再重新制订或细化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或对应标准。
3.1.2 《国调规范》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国家Ⅰ级停电事件、国家Ⅱ级停电事件。《公司预案》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
3.2 国家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国家电网进入国家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3.2.1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
3.2.2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2.3 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4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省级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省级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3.2.5 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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