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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网调度系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

甘肃电网调度系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

点击数:7941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5:23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政策法规
3.3 国家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国家电网进入国家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3.3.1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
3.3.2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
3.3.3 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级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
3.3.4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省电网4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3.4 公司应急状态
因电力生产突发事件,造成下列影响之一时,甘肃电网进入大面积停电应急状态:
3.4.1 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
   3.4.2  省会城市或其他大城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故事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
3.4.3  省中等城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
3.4.4  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及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4.5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省电网50%及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省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40%及以上,并且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3.4.6  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及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5 公司预警状态
因电力生产突发事件,造成下列影响之一时,甘肃电网进入大面积停电预警状态:
3.5.1 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5%及以上;20%以下;
3.5.2 省会城市或其他大城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故事前总负荷的30%及以上;40%以下;
3.5.3 省中等城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及以上;60%以下;
3.5.4 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15%及以上;20%以下;
3.5.5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省电网30%及以上,5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3.5.6 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跨省电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4. 预防和处置预案准备
4.1 总体要求
4.1.1 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应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反应迅速、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原则,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和事故规律,针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不同级别,分类组织制定覆盖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发生、处置、汇报等全过程,且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预防和处置预案。
4.1.2 为规范预案的编制,建立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预防和处置体系,调度系统应制定各类预案。
4.1.3 预防、处置类预案的一般编写框架为:
4.1.3.1 预案的启动条件、工作流程和责任部门;
4.1.3.2 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
4.1.3.3 对各级各类人员到达现场的规定及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职责与分工;
4.1.3.4 应对和处置的关键控制环节及具体措施要求;
4.1.3.5 事件恢复的控制目标和具体措施要求;
4.1.3.6 预案训练和演习要求;
4.1.3.7 事件发生后的汇报要求和汇报程序;
4.1.3.8 预案的动态修订要求
4.2 预案的编制
4.2.1 预防类预案
4.2.1.1 保厂用电预案
省调及各地调必须要求并网发电厂制定可靠完善的保厂用电预案及电厂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预案,报所辖调度机构备案;根据预案,组织运行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反事故演习,参加电网反事故演习;并根据调度部门的统一安排,上报配合演习及延伸演习的方案。
4.2.1.2 预防变电站、发电厂、重要用户全停预案
各发电厂、变电站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要求,落实防止变电站、发电厂全停措施,制定预防发电厂、变电站全停的事故处理预案,并报调度机构备案。省调和各地调应按调度管辖范围,对直调发电厂、变电站防止全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全停事故处置预案进行检查。
4.2.1.3 特殊时期保电预案
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省调、地调和发电厂应按照《特殊时期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工作规范》的要求,编制和上报保电预案,做好保电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
4.2.1.4 电网黑启动试验方案
为有效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省调应组织开展电网的恢复控制研究,充分掌握系统内各类机组的启动特性和响应速度,利用现代化分析和计算工具研究电网恢复过程中的各类技术问题,统筹考虑系统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确定黑启动电源。有针对性地编制局部电网黑启动试验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局部电网黑启动试验,检查黑启动机组的启动特性、响应速度和对电网提供启动电源的能力,对不满足黑启动条件的机组责成相关发电厂限期整改。
各地调应在甘肃电网黑启动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地区电网发生全停后恢复供电的方案,同时,制定利用网内电厂恢复重要用户供电的临时方案。
4.2.1.5 调度自动化预案
为保证二次系统的安全,预防和处置由于二次系统遭受病毒、黑客攻击、人为破坏等原因而发生影响电网正常调度指挥的事件,应认真做好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编制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系列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EMS系统严重故障的处置;
(2) 自动化系统遭受病毒或黑客攻击的处置;
(3) 自动化信息大面积中断的处置;
(4) 调度数据网络系统严重故障的处置;
(5) 调度生产信息系统严重故障的处置;
(6) 自动化系统电源故障的处置等。
4.2.1.6 电力通信预案
为有效预防由于电力通信的原因影响电网的正常调度指挥,应制定电力通信系统处置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电力通信网络的主干光缆通信系统、微波通信系统、载波通信系统、数据通信系统、调度程控交换网的黑启动预案和应急通信方案。
(2) 应急通信调度预案应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有效转接重要运行设备和重要用户的通信电路。
(3) 并网发电厂、变电站应制定防止因通信设备及其交直流供电设备等故障可能导致和引发事故、延误事故处理的预案。
(4) 与当地电信运营商协商制定因故障导致电力通信网络失去效能后,支援电网事故处理的预案和临时抢通运行机制。
(5) 定期备份各种通信设备软件、数据库。应急软件的备份保管必须与运行环境分开,放置专门库房并定期更新。
(6) 电力通信应急抢修队伍的建设和预案启动程序。
4.2.1.7 调度场所防灾预案
为有效防止和处置由于外部电力中断、疫情、火灾、自然灾害、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等因素,导致调度机构失去调度指挥能力,省调、地调应制定调度场所工作环境处置类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调度机构电源保障及紧急救援预案;
(2) 备用调度启动预案;
(3) 调度机构场所应对自然灾害、火灾、毁灭性破坏或打击处置预案。
4.2.2 专项类预案
4.2.2.1拉闸序位
省、地调应将编制的事故限电序位表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限电序位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和备案。事故限电序位表作为应急状态下的拉闸限电依据。
各地调在限电序位表中所列线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上报省调。
4.2.2.2 缺煤预警
省调应编制本网应对发电企业缺煤停机、保障电力供应的预案。省调应要求发电企业在存煤低于警戒线时,及时汇报,造成缺煤停机时,提出缺煤停机的书面申请,以便于电网的统一调度和应急处理。
4.2.3 处置类预案
4.2.3.1电网事故处置预案
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电网薄弱环节、运行突出问题、特殊运行方式、外力破坏、恶劣气候条件、基建和检修计划的工作内容、季节性事故特点等各种因素影响,编制电力系统运行事故处置的系列预案,做好启动相应预案的准备。系列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1) 重要变电站、重要发电厂事故,包括全停的紧急处置;
(2) 重载潮流断面事故的紧急处置;
(3) 地区电网系统解列的紧急处置;
(4) 重要厂站、线路遭受自然灾害(如:覆冰、污闪、龙卷风、飑线风、台风、地震、山火、雷击等)、外力破坏、毁灭性破坏或打击等的紧急处置。
4.2.3.2 黑启动预案
省调应依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黑启动方案编制和实施技术规范》,制定甘肃电网的黑启动预案,经省公司批准,下发至各发供电企业执行。并应结合当年本网主网架、主系统和地区电网的实际情况,参考当年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定期修改。黑启动预案的制定应包括,但不限于:
(1) 黑启动原则;
(2) 黑启动机组和厂站的技术要求;
(3) 黑启动程序和电网恢复顺序;
(4) 继电保护、安控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的配合要求;
(5) 电力通信和调度自动化的黑启动方案等内容。
5. 应急保障
5.1 保障要求
5.1.1 省、地调度机构应重视研究涉及电网安全的重大问题,从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建设、试验、运行等各个环节,提出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技术保障要求。
5.1.2 应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障调度机构工作场所、调度自动化及通信系统能够正常、连续行使调度职能。
5.2 应急指挥系统
5.2.1 为保证应急处理指挥的畅通和高效,各地调应向省调准确、及时、全面地传送和上报电力生产运行及事故处理的各类信息,不得无故中断各类信息的正常传送,不得贻误事关应急处理的各类信息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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