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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点击数:7491 次   录入时间:03-04 11:37:01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政策法规
7.1.3 现场器材堆放时应与建筑物的墙壁保持50厘米以上间距,且两端封闭。
7.1.4 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和机器具必须按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存放,并且在各自区域内统一方向摆放,做到整齐有序,堆放高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a. 砖  堆限度为2米,要堆放整齐、稳固。
b. 水泥  堆高限度为12袋,地面应用木版架空垫起或浇灌水泥地面垫起,底部要采取防雨措施,尺寸为0.3米以上。
c. 各种设备等如钢架 横区1.3层 层间应加垫木,高度不能超过2米。
7. 1. 5现场废料不得到处堆放,各施工区内的废料应集中废料场,施工区域的始终保持整洁有序。
7. 1. 6.强制执行谁干谁清,随干随清,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文明要求。
7. 1. 7有车辆出入的仓库,其主要通道的高度不得小于2.5米,材料堆放间的通道 1.5米。
7. 1. 8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及放射源等应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汽油、酒精、油漆及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应密封存放。在仓库区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作警示。
8.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8. 1. 工地实行“分区负责、专业管理”的考核办法,在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除隐患外),按其性质分别下发整改单、警告单或停工单(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的原则组织整改并处罚。严格整改后的反馈、检查、验收制度,实施闭环管理。
8. 2. 各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提前办理开工报告和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经检查验收签字后具备开工条件后方可施工;各项工程暂停或结束后需要办理停工报告;并报项目工地安监科备案。
8. 3 项目工地安监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考核,并公示对各施工队伍的考核情况,对在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在考核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处罚。
9. 为强化项目工地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9. 1 每发生一次作业性违章罚款100—300元,每发生一次装置性违章罚款300—500元,每发生一次管理指挥性违章罚款500—1000元,每发生一次违反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罚款200—1000元。
9.1.2每发生一次记录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个工作日以内)和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5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300—500元;其他责任罚款300元;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罚款1000—2000元不等。
9. 1. 3恶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20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800—1500元;其他责任罚款500—1000元,对其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3000—5000元等。
9. 1. 4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责罚款2000—50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800—1500元,其他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施工单位负责人5000—10000元不等。
9. 1. 5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个人,还将对其单位第一责任复加连带责任。
9. 1. 6每季度考核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给予第一责任人或安全员500—1000元奖励,给予该单位1000—2000元奖励。
10 本期工程竣工,对所有施工单位进行评比。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表彰并奖励10000—30000元
     以上要求面向射阳工地现场所管理人员及施工队;请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工地制度,在管理内容有不全时按公司文件及安规和安全生产责任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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