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峡输变电工程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输变电工程动态总投资测算和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三峡委发办字[2002]23号)规定,三峡输变电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分别按照1993年5月价格和现价编制。为此,在听取有关方面的建议和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的意见后,公司对原《三峡输变电工程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国网内规[2003]65号)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现将修订后的《三峡输变电工程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输变电工程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附件:
三峡输变电工程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一、总则
根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有关规定,现重新修订三峡输变电工程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三峡输变电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为国家电网公司。根据国务院三建委“关于三峡输变电工程动态总投资测算和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三峡委发办字[2002]23号)的规定,三峡输变电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分别按照1993年5月价格和现价编制概算。光纤通信工程采用现价编制。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的基础依据是国家经贸委2002年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和2002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三)受业主委托,承担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单位,应按照本文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在编制概算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利用已往成熟的设计方案和设计资料,不断优化设计。注意设计各专业与技经专业的配合,要合理确定初步设计工程量,设计裕度要适当,杜绝高估冒算。本编制办法同时将做为对各单项工程考核其初步设计技术合理性和施工图设计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四)承担概算编制的单位在编制概算时,应在保证整个工程概算费用合理的基础上,同时保证各分项工程费用的合理性,以确保概算对工程实施过程中投资管理的指导性。概算编制还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水平,对概算定额水平不足部分应予以调整。
(五)承担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的咨询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并结合类似工程,对送审概算认真进行评审,并向业主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二、概算书的格式
(一)按照1993年5月价格水平编制的概算简称为“执行概算”,按照电力行业现行规定编制的概算即编制年水平概算,简称为“现价概算”。
(二)初步设计审查阶段的概算应注明为“初设送审版”,收口阶段的概算应注明为“初设收口送审版”,审定后批复的概算应注明为“审定版”。各阶段的概算书封面都应有编制单位的名称、公章、工程设计及勘察证书号、编制时间,同时应附有编制人、编制单位内部会签人员签名页。
(三)概算应有较为详细的编制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本期主要建设规模,主要编制依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指标合理性的分析,简要的投资及造价分析,本编制办法要求做出的说明。送审概算还应有需要业主明确的问题及向业主提出的建议。
(四)关于光通信工程概算的编制
光通信工程在项目划分上是单项工程,概算书也应作为一个完整的单项工程进行编制,其中包括各段OPGW缆路和各站端的设备,合订成一本概算。如果缆路和站端设备由不同设计院设计,则相关各设计院应进行配合,合作编制概算合订本,并由负责牵头的设计院汇总出版。
(五)其他部分按本文规定。
三、关于现价概算
(一)线路部分
1.一般线路工程
(1)费用标准:项目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国家经贸委2002年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2)编制依据
1)安装工程费原则执行2002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2001年修订本。其中:人工单价为23.50元/工日。
2)直流720导线部分补充定额(供编制概算时参考):
(3)人工调整系数
1)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执行中电联[2002]74号文。
2)地区人工费调整执行项目所在地网(省)公司配合2001版概算定额的有关文件。
(4)材机费调整
执行项目所在地网(省)公司配合2001版概算定额的有关文件。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按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计列。
(6)装材价格
按近期招标价或市场价格计列,也可按工程所在地的网(省)公司提供的现行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及《装置性材料预算价》计列,并在概算说明中予以说明,材料原价和材料预算价都应有表现。复合光缆(OPGW)及光缆附件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含金具)。本体中光缆取费价为17000元/公里;光缆应按照编制年价格找差,由于光缆型号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差价在概算编制时确定。
(7)其他有关说明
1)塔材代用量按5计算工地运输重量及铁塔安装费。
2)砂、石工地运输原则上不计算汽车运输及装卸,另按工程所在地就近砂、石料场至材料中心站平均运距,当地吨公里运输单价计算运费,直接计入未计价材料费用。
3)本体安装工程在表三中只编制基本直接费,相关取费计入如下的“送电线路工程费用(概算)汇总表”
4)基本预备费率为3.5。
5)价差预备费:物价上涨指数e=0。
6)建设期贷款利息:资本金按工程静态投资50%,国内贷款按50%计。
(8)其他费用
1)勘测设计费
原则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0号文。经设计招标并经初步设计评审,线路路径没有明显变化的项目,勘测费按照设计投标的中标价格列入概算。设计费及设计服务费按设计投标书的计算原则计算列入概算。
2)建设场地占用及清理
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批复的有关标准计列。
线路工程仅杆塔塔基计列征地费用;森林植被恢复费与林木补偿费用分别计列。
3)工程监理费、工程前期及系统科研费(包括工程选站、选线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地震安全性评估、压覆矿产、文物勘察、水资源评价、大跨越堤岸评估)、单项工程招标费、单项工程科研费、工程保险费等,在三峡输变电系统概算中的专项费用中列支,不列入单项工程概算。
4)铁塔的标志牌价格按单回路铁塔每基100元、双回路铁塔每基200元计列。
2.大跨越工程
(1)送电线路大跨越工程参照一般线路的原则进行编制,对铁塔、导地线、非标金具,试桩费,施工措施费的取价及计算原则,请在设计中予以详细说明,特殊问题评审时研究。
(2)线路及大跨越的新型真型铁塔试验、试桩、验桩,特殊金具研制、导线振动及舞动研究、检测等必须发生且不具有普遍意义的研究试验费,列入单项工程概算。结合工程又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属于科研性质的费用,在系统概算的单项科研费中列支,不列入单项工程概算。
(3)大跨越的架线工程及附件工程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的计取,参照以往类似规模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测算,人工费按测定的工日数乘以工日单价计算,材料及机械费以一般线路耐张段为参照单位(一个耐张段按7公里考虑)进行测算。
(4)生产运行用通信设备及带电作业工具,按照原规划总院审查的配置原则,在设计评审时确定。
(二)变电部分
1.定额及项目划分:
定额采用《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1年修订本及配套的定额使用说明。其中直流阀厅设备、换流变设备、平波电抗器、直流滤波电容器、交流滤波电容器、直流控制设备等安装定额执行参考补充定额。项目划分及取费标准依据2002年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执行。
2.直流部分设备安装补充定额(供编制概算时参考):
(1)补1与2001版概算定额变压器安装定额包含内容相同。
(2)补2包括滤波相同低压区设备,如:电容器、电抗器、电阻(器)、避雷器、电流互感器、管母等的安装及设备间连线。不包括滤波相同高压区设备,如:500kV组合开关、接地开关、避雷器、配电柜、转接相盒和250管母的安装工作量。
(3)补3包括电容器组安装、常规测试及至相邻设备连线。
(4)补4包括阀本体冷却管与常规测试及内部连线的安装。不包括阀厅内其他电气设备、母线、阀厅冷却设备、阀厅内电缆及其电缆管槽、阀厅内照明、阀厅屏蔽网及接地的安装。
(5)补5包括至相邻设备的连线。
(6)补6及补7与2001版概算定额变压器安装定额包含内容相同。
(7)补1~补7包括范围的具体细节,在概算编制前,由业主向概算编制单位予以明确。
3.工程量
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及设备材料清册。
4.人工费调整
(1)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执行中电联[2002]74号文。
(2)地区人工费调整执行项目所在地网(省)公司配合2001版概算定额的有关文件。
5.材机费调整
执行项目所在地网(省)公司配合2001版概算定额的有关文件。
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按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计列。
7.设备价格
(1)国内设备:设计单位应参考近期类似工程合同价或向设备厂家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