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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质量管理标准

电能质量管理标准

点击数:7482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6:43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管理制度
式中:ti测试期内第I次不合格时间(分)
     To测试总时间(分)
3.1.6.3 对不定期检测点或专项监测点X,测试期电能专项指标运行合格率:
         m
Kx=(1- ——  )×100%
        mo
注:m为测试期内该电能专项指标实测不合格的次数
    mo为测试期内总测量次数。
此式适用于电压波动和闪变,三相不平衡度或谐波运行合格率的测试计算。通常应采用专用仪表、仪器测量。
3.1.6.4 功率因数合格率的计算:
           监测期内功率因数不合格小时数
Kg=(1- ———————————————— )×100%
               监测总小时数

3.1.6.5 无功装置可投率的计算:
       ∑(无功补偿装置不可投容量(kVar)×不可投时间(时)
Kk=[1- ———————————————————————×100%
       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总容量(kVar)×运行监测总时间(时)
注: n为本单位无功补偿装置组数

3.1.7 各项电能质量指标运行偏差应在国家标准允许偏差之内,考虑到电网结构,运行方式及用户用电特性等因素,各项电能质量指标运行合格率标准为:
3.1.7.1 连续运行统计期(年、季、月)内电网频率合格率应不低于99.5%。
3.1.7.2 连续运行统计期(年、季、月)电压合格率应不低于下列值:
电网各电压级电压合格率:97%。
专线和10kV及以上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95%。
380(220)V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92%。
3.1.7.3 电压波动与闪变合格率应不低于:99%。
3.1.7.4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合格率应不低于:98%。
3.1.7.5 电压正波畸变合格率应不低于:98%。
3.1.7.6 地区电网口子负荷功率因数合格率应不低于:95%,无功装置可投率应不低于95%。
3.1.8 各级用电部门应加强对各种影响和干扰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的运行监督,当干扰超过标准导致有关电能质量指标运行合格率低于本规定时,应及时报告,并安排测试,查明原因,并责任产生干扰的用户限期采取措施改善。
3.1.9 对于干扰影响电能质量和污染电器安全使用环境的电气设备、工程,必须在该设备,工程立项前,根据当地电网条件,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接入电网运行产生的干扰、影响进行技术评估。发现不符合规定时,该设备、工程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接入使用。
3.1.10 加强对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和电网的运行监督,包括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调整,控制和改进,使电网供电频率和供电电压调整在标准规定允许范围之内。
3.2 检测设备的管理
3.2.1 公司对用于电能质量检测仪器、仪表装置实行产品质量许可制度,未经电力管理部门认定的电能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检定,测试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电网中电能质量指标的监视和测试。
3.2.2 应加强对电能质量检测仪器,仪表装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校表室负责编制此项监督维护制度,按计划进行检验,并建立有关档案。
3.3 技术监督的管理
3.3.1 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异常监督实行整改联系单制度。
3.3.2 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报告责任制度。
3.3.3 电网35kV、10kV电压及电压质量指标统计(按月、年),功率因数合格率统计表(按月、年)报送市局生技处和调度所各一份,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统计(按月、年)及年度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报告报市局生技处,月、年统计表于月后10日内报出,年度报告于年后15日内报出。
3.3.4 各级电能质量统计报表应逐步实现电子文档上报方式。
3.3.5 各部门发现电能质量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本级的归口管理部门,属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的情况变亦应立即报告本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领导和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经技术分析后,由归口部门签发电能质量整改联系单,整改内容纳入相应单位的工作考评中。
3.3.6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在电网内实行考核制度,对各项电能质量指标实行统计及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3.3.7 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和健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基础资料和档案管理,加强电能质量事故及其分析处理、改善电能质量措施的档案管理,加强电能质量信息管理。
3.3.8 每年应对电能质量指标进行评估,针对电能质量存在的问题采取防治和改进措施。
3.3.9 用户对电能质量问题有权反映,申述。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应依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3.10 电能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民事法律责任,应由造成电能质量不合格的责任者承担。因电能质量问题发生责任纠纷时,由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检验、测试,依据检验测试数据、技术报告进行协调和技术仲裁。一方对仲裁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请上一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复核。
4 报告与记录
4.1 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a)年度电能质量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和总结。
    b)功率因数合格率及电压合格率统计报表。
    c)典型日高峰、低谷潮流、电容器运行情况报表。
4.2 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按工作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4.3 本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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