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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变电站管理制度

35KV变电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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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倒闸操作必须考虑如下因素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1)运行方式是否需要改变。  

2)操作目的是否明确。  

3)设备和线路是否适合新的负荷能力。  

4)是否影响重要设备用电和需要事先通知有关单位。  

5)对电压、频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消弧线圈、计量表计等是否有影响。  

5、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停电检修必须使所有电源有明显断开点并可靠接地,检修工作完毕,送电操作或转入备用前应断开所有接地装置,投入电压互感器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然后根据情况依次合上刀闸和开关。  

6、严禁约时进行停送电操作。  

7、所有倒闸操作的进行均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  

8、倒闸操作非事故状况一般应避免在交接班时间进行,倒闸操作过程中不得进行交接班。  

9、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0、倒闸操作调度命令必须执行复诵制,受令者必须重复一遍无误,发令者认为正确下令可以执行时,受令者方可执行。  

11、倒闸操作命令,只有接到受令人员关于命令执行完毕才算完成。  

12、各降配电设备及线路因工作需要装设接地线时,要根据调度命令进行,但调度员原则上只控制对工作地点起封闭作用的地线,在这个范围内的其他接地线,可根据现场需要由值班人员自行控制。  

13、各降配电设备及线路上的倒闸操作工作,由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没有调度员的命令严禁拆除。  

14、倒闸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经批准的人员担任,禁止单人操作。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队干应现场指挥。  

15、在操作过程中,无论监护人或操作人对操作发生的疑问或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值班负责人或值班调度员报告,待将疑问或异常查清消除后方可继续进行操作。  

十五、两票制度  

1、凡在6KV及以上的高压设备(线路)上停送电工作的均应办理工作票,在倒闸操作时必须填写操作票。  

2、填写工作票  

1)操作票由操作人根据操作任务的要求、设备运行方式和运行状态填写操作票。  

2)在填写操作任务时,应填写设备运行状态转换情况,如“由XX状态转换为XX状态”。  

3)应按规定核对模拟图填写操作票。  

3、为使现场值班人员事先做好倒闸操作的准备工作,在操作前调度员应通知现场值班长,并通知填写倒闸操作票。  

4、现场值班人员在接到操作任务后,按照操作规程填写倒闸操作票。  

5、一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6、在下列情况下,允许不填写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1)事故处理时,可以不填写操作票。所谓事故处理是指:在事故发展过程中,为了迅速处理事故,不使事故扩大的紧急处理和切除故障点以及有关设备恢复运行的操作,在发生人身触电时,紧急断开有关设备电源的操作。紧急处理的操作不包括故障设备转入检修或复修后恢复送电所需的操作。  

2)以下单项操作可以不填写操作票但应作记录,并应有监护人:  

①拆除降压站仅装有的一组接地线或拉开降压站仅有已合上的一组接地刀闸。  

②投入或退出一套保护的一块压板。  

③使用刀闸拉合一组避雷器,拉合一组电压互感器(不包括取下、给上保险器的操作)。  

④拉合一台消弧线圈或电抗器(不包括调整分接头的操作)。  

⑤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拉闸限电或限电后恢复送电的工作,值班人员在接受命令时应复诵无误,并立即做好记录,根据记录进行操作。  

7、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将该设备停电或部分停电以及进行高压试验工作时。  

2)在高压室内的二次线或照明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  

3)凡是高压设备上或者其它电气回路上工作以及邻近高压设备工作,需要装设遮栏的。  

4)电力、电缆需要停电工作的。  

8、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由熟悉供电系统、熟悉电气设备性能、熟悉《电业安全规程》的分管机电部(厂)长、主管工程师、主管电气技术人员来担任。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9、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填写时或填写后均应对照模拟图做一次核对,认为正确无误时,在工作票签发处签名,然后记入工作票签发登记薄。  

10、工作负责人必须由在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从业人员,并熟悉该项工作、熟知供电系统、设备情况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队长或工段长担任。  

11、工作许可人必须由熟悉供电系统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的调度、降配电值班人员担任。  

12、工作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  

①工作必要性。  

②工作环境是否安全。  

③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周密正确和完善。  

④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①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②结合实际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③工作前对工作成员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④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要时加以补充。  

⑤督促监护人、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规程》。  

⑥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3)工作许可人(值班调度员、部长、值班长或降配电值班员):  

①审查工作必要性。  

②线路、设备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  

③线路或设备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执行是否正确完备。  

4)工作人员  

严格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到安全自保互保施工安全。  

13、工作终结:  

1)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进行检查,经检查无问题后,所有人员从设备和架构上撤到地面,撤下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接触或攀登设备、构架进行任何工作,经工作负责人全面检查合格后,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全体成员撤离工作地点。  

2)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去值班室申请检查验收,值班人员应携带工作票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去现场核对检查,无问题时办理验收和工作终结手续。  

3)值班人员将一式两份工作票填上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名  

后,在工作负责人所持工作票上盖上“已执行”图章,将已盖章一份工作票交工作负责人。  

4)一般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在设备恢复送电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5)设备正常送电以后,值班人员应将工作情况详细汇报公司调度。  

14、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  

1)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15、无论在哪一级许可的工作,在工作终结前,工作负责人均应亲自检查或指定专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的数量、质量、搭杆上有无遗留工具、材料以及人员是撤离杆塔等,工作负责人确认无问题时即可指派人员拆除其所装设的安全措施,然后向工作许可人汇报,汇报要简明扼要,但应包括班组的工作人姓名,工作已结束,接地线已全部拆除,人员均已撤离杆塔,具备送电条件,汇报以后,填好工作票上“工作终结”一栏。  

16、在停电的电力线路上工作,一张工作票能在一条已停电的线路上使用。由工作负责人在该工作地段做好验电、挂接地线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  

17、选煤厂、生产部(井下)所辖范围内,由降压站直接供出的电缆线路和控制的配电室电源开关,需降压站停电工作时,必须提前一天到机电动力部办理工作票。  

18、6KV以下(不含6KV)电器设备电缆需要停电工作时,不办工作票和操作票但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在有人看管配电室停电,停电开关上要挂“有人工作,禁止合  

闸”警示牌,并发对号牌,在无人看管配电室及各分路开关停电工作时,除挂停电牌外必须放专人看守开关,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19、执行申请工作票要做到:  

1)三不开工  

①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不明确不发开工命令。  

②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完善不发开工命令。  

③审批手续或联系工作不完善不发开工命令。  

2)五不结束申请票  

①工程负责人未报告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及地线未拆除不结束。  

②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不结束。  

③设备变更和改进未交代清楚或记录不明确不结束。  

④工作负责人没有现场检查及检查不合格不结束。  

⑤有关测量和试验工作未完成或不合格不结束。  

20、操作实施程序的规定:在进行全闸操作上,要切实作到:在无、四对照、五不操作、五防止和十个不准。  

1)三无:  

①无错项。②无漏项。③无倒项。  

2)四对照:  

①对照运行设备。②对照运行方式和模拟接线图。③对照工作任务。④对照操作票。  

3)五不操作:  

①设备没有进行模拟预演不操作。②操作任务和操作目的不清不操作。③未经复诵命令不操作。④操作项目没有彻底审查清楚不操作。⑤操作中发生疑问或异常不操作。  

4)五防止:  

①防止带负荷拉合倒闸。②防止带地线合闸。③防止带电挂地线。④防止错误拉合开关。⑤防止保护误动。  

5)十个不准:  

①在没有办理工作票终结之前不准将设备合闸送电,特殊情况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第60条办理。  

②在没有办理工作许可之前在施工设备上工作。  

③按规定应填写操作票而没有填写操作票不准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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