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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点击数:7512 次   录入时间:03-04 12:01:16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操作规程
8.3.8 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8.3.8.1 在连接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飞车)时,其导、地线的截面不得小于:
钢芯铝绞线     120mm2;
铜  绞  线     70mm2;
钢  绞  线     50mm2。
8.3.8.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经验算合格,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
    a.在孤立档距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b.在有断股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c.在有锈蚀的地线上的作业;
    d.在其它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
    e.二人以上在导、地线上的作业。
8.3.8.3 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前,必须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紧固情况。挂梯载荷后,地线及人体对导线的最小间距应比表4中的数值增大0.5m,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最小距离应比表4的安全距离增大1m。
8.3.8.4 在瓷横担线路上严禁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8.3.9 等电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禁用酒精、汽油等易燃品擦拭带电体及绝缘部分,防止起火。
8.4 带电断、接引线
8.4.1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8.4.1.1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必须确认线路的终端开关[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确已断开,接入线路侧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确已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
    严禁带负荷断、接引线。
8.4.1.2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作业人员应戴护目镜,并应采取消弧措施。消弧工具的断流能力应与被断、接的空载线路电压等级及电容电流相适应。如使用消弧绳,则其断、接的空载线路的长度不应大于表10的规定,且作业人员与断开点应保持4m以上的距离。
表10 使用消弧绳断、接空载线路的最大长度
电压等级(kV) 10 35 63(66) 110 220
长    度(km) 50 30 20 10 3
    注:线路长度包括分支在内,但不包括电缆线路。
8.4.1.3 在查明线路确无接地、绝缘良好、线路上无人工作且相位确定无误后,才可进行带电断、接引线。
8.4.1.4 带电接引时未接通相的导线及带电断引时已断开相的导线,将因感应而带电。为防止电击,应采取措施后才能触及。
8.4.1.5 严禁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以防人体串入电路。
8.4.2 严禁用断、接空载线路的方法使两电源解列或并列。
8.4.3 带电断、接耦合电容器时,应将其信号、接地刀闸合上并应停用高频保护。被断开的电容器应立即对地放电。
8.4.4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等设备时,应采取防止引流线摆动的措施。
8.5 带电短接设备
8.5.1 用分流线短接断路器、隔离开关等载流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8.5.1.1 短接前一定要核对相位。
8.5.1.2 组装分流线的导线处必须清除氧化层,且线夹接触应牢固可靠。
8.5.1.3 35kV及以下设备使用的绝缘分流线的绝缘水平应符合表17的规定。
8.5.1.4 断路器必须处于合闸位置,并取下跳闸回路熔断器,锁死跳闸机构后,方可短接。
8.5.1.5 分流线应支撑好,以防摆动造成接地或短路。
8.5.2 阻波器被短路前,严防等电位作业人员人体短接阻波器。
8.5.3 短接开关设备或阻波器的分流线截面和两端线夹的截流容量,应满足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
8.6 带电水冲洗
表11  带电水冲洗临界盐密值1)
(仅适用于220kV及以下)
爬电比距2) (mm/kV) 发电厂及变电所支柱绝缘子
 14.8~16(普通型) 20~31(防污型)
水电阻率 (Ω·cm) 1500 3000 10000 50000及以上 1500 3000 10000 50000及以上
临界盐密值 (mg/cm2) 0.02 0.04 0.08 0.12 0.08 0.12 0.16 0.2
爬电比距2) (mm/kV) 线路悬式绝缘子
 14.8~16(普通型) 20~31(防污型)
水电阻率 (Ω·cm) 1500 3000 10000 50000及以上 1500 3000 10000 50000及以上
临界盐密值 (mg/cm2) 0.05 0.07 0.12 0.15 0.12 0.15 0.2 0.22
注:1)330kV及500kV等级的临界盐密值尚不成熟,暂不列入。
        2)爬电比距指电力设备外绝缘的爬电距离与设备最高工作电压之比。
8.6.1 带电水冲洗一般应在良好天气时进行。风力大于4级,气温低于-3℃,雨天、雪天、雾天及雷电天气不宜进行。
8.6.2 带电水冲洗作业前应掌握绝缘子的脏污情况,当盐密值大于表11临界盐密值的规定,一般不宜进行水冲洗,否则,应增大水电阻率来补救。避雷器及密封不良的设备不宜进行带电水冲洗。
8.6.3 带电水冲洗用水的电阻率一般不低于1500Ω·cm。冲洗220kV变电设备时,水电阻率不应低于3000Ω·cm,并应符合表11的要求。每次冲洗前,都应用合格的水阻表测量水电阻率,应从水枪出口处取水样进行测量。如用水车等容器盛水,每车水都应测量水电阻率。
8.6.4 以水柱为主绝缘的大、中、小型水冲(喷嘴直径为3mm及以下者称小水冲;直径为4~8mm者称中水冲;直径为9mm及以上者称大水冲),其水枪喷嘴与带电体之间的水柱长度不得小于表12的规定。大、中型水枪喷嘴均应可靠接地。
表12 喷嘴与带电体之间的水柱长度
喷嘴直径(mm) 3及以下 4~8 9~12 13~18
电压等级 (kV) 63(66)及以下 0.8 2 4 6
 110 1.2 3 5 7
 220 1.8 4 6 8
 
8.6.5 由水柱、绝缘杆、引水管(指有效绝缘部分)组成的小水冲工具,其组合绝缘应满足如下要求:
8.6.5.1 在工作状态下应能耐受表18规定的试验电压。
8.6.5.2 在最大工频过电压下流经操作人员人体的电流应不超过1mA,试验时间不小于5min。
8.6.6 利用组合绝缘的小水冲工具进行冲洗时,冲洗工具严禁触及带电体。引水管的有效绝缘部分不得触及接地体。
    操作杆的使用及保管均按带电作业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
8.6.7 带电冲洗前应注意调整好水泵压强,使水柱射程远且水流密集。当水压不足时,不得将水枪对准被冲洗的带电设备。冲洗用水泵应良好接地。
8.6.8 带电水冲洗应注意选择合适的冲洗方法。直径较大的绝缘子宜采用双枪跟踪法或其它方法,并应防止被冲洗设备表面出现污水线。当被冲绝缘子未冲洗干净时,水枪切勿强行离开,以免造成闪络。
8.6.9 带电水冲洗前要确知设备绝缘是否良好。有零值及低值的绝缘子及瓷质有裂纹时,一般不可冲洗。
8.6.10 冲洗悬垂绝缘子串、瓷横担、耐张绝缘子串时,应从导线侧向横担侧依次冲洗。冲洗支柱绝缘子及绝缘瓷套时,应从下向上冲洗。
8.6.11 冲洗绝缘子时,应注意风向,必须先冲下风侧,后冲上风侧;对于上、下层布置的绝缘子应先冲下层,后冲上层。还要注意冲洗角度,严防临近绝缘子在溅射的水雾中发生闪络。
8.7 带电爆炸压接
8.7.1 带电爆炸压接应使用工业8号纸壳火雷管。
8.7.2 为防止雷管在电场中自行起爆,引爆系统(包括雷管、导火索、拉火管)必须全部屏蔽。
    引爆方式可采用地面引爆和等电位引爆。当采用等电位引爆时,应做到:引爆系统与导线连接牢固;安装引爆系统时,作业人员应始终与导线保持等电位;导火索应有足够的长度,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8.7.3 炸药爆炸会降低空气绝缘。为保证安全,应遵守下列规定:
8.7.3.1 爆炸时,爆炸点对地及相间的安全距离应满足表13的规定。
表13 爆炸点对地及相间的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63(66)及以下 110 220 330 500
距    离  (m) 2.0 2.5 3.0 3.5 5
 
8.7.3.2 如不能满足表13的规定,可在药包外包食盐或聚胺脂泡沫塑料,以减小由于爆炸时造成的空气绝缘的降低。
8.7.4 爆炸压接时,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撤到离爆炸点30m以外与雷管开口端反向的安全区。
8.7.5 爆炸压接时,爆炸点距绝缘子、分流线、金属承力工具、绝缘工具之间的距离应大于表14的规定,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
表14  爆炸点距离邻近物的距离
邻 近 物 承力工具及分流线 绝缘子 绝缘工具
距离(m) 0.4 0.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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