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 .5pt" width=164>
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部
5
电能表异常、故障记录
5年
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部
6
退补电费记录
5年
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部
7
营业差错和事故记录
5年
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部
8
欠费台帐和催费记录
5年
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部
9
停电、限电记录
5年
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部
10
电费帐、卡、据
15年
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部
7 检查与考核
7.1 电费回收指标考核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7.2 电费管理的日常检查与考核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意见报企划部审核,并经分管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3不能正确贯彻上级电费管理政策,出现执行错误,每次扣责任单位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提交公司研究处理。
7.4 未按照电费回收分析考核制度进行正常的电费回收分析,每次扣1分。
7.5不能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分析,或上报数据不准确,每次扣责任单位1分。
7.6 客户服务中心未能对公司各单位电费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扣1分。
7.7 退补电量电费未经过审核,每次扣责任单位2分。
7.8计算、收取违约使用电费未经过审核,每次扣责任单位1分。
7.9供用电合同中有关电费电价的条文不经过电价专责人审核,每次扣1分。
本文关键字:暂无联系方式标准规程,电工技术 - 标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