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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点击数:7514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9:50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操作规程
 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遵守“共同守则”。 行驶前将吊钩升高或固定,转台锁牢,插好支腿销。 作业地点选择要合理,操作范围内应无障碍物;原则上不要在高压线下作业,必要时吊机最高点应与高压线之间不少于以下安全距离:1千伏以下1.5米;1-2千伏2米;35-110千伏4米;150千伏5米;220千伏6米。 作业前应做到: 了解场地情况,按作业要求选择好停车设置。伸出并垫好、锁牢支腿。 岸边作业,支腿距岸边不得少于50厘米。 停在松质地面或不平地点作业,应用铁板或木板将支腿垫固平稳,禁止用砖头或易碎无聊当支腿垫料,并要在操作中勤检查,以防车身走动、倾斜。 做空载试转(升降、变幅、旋转)和负重校试刹车(起升高度不超过50厘米)确认有效后方可作业。 作业中应做到: 精神集中,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货码走,余光了望,升、降吊钩应平稳。 起吊货物应垂直,不得斜拉;货物提升高度应适当,严禁碰撞障碍物;旋转时谨防本机与前后机械之间、平衡重与船只之间。货物摆动与其他设备之间不得相互碰撞。 吊货运转时应注意周围人员动态。 安全负荷断电器断电或警报器发出警报时均不得作业。 吊重、大、长件货物时,速度要慢,货物两端须用拉纤绳带稳,以防货物摆动碰撞,要防止脱钩式吊臂下坠或放下货物时吊臂回弹引起弯曲。 码头船舶、车长作业时,必须有指挥手指挥。 无行驶能力的吊机,不得用起重力作为本机移动拉力。 双钩起重机作业时,应把起重不使用的吊钩升至顶端,以免妨碍作业。 作业中”十不准“ 不准货码在人头或机械车辆上空通过或停留; 不准将吊起的货码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不准用提升、旋转、变幅进行拖、拉、抽、拨等作业; 货码动荡打转、位置不当不当不准松降; 货码下有人不准松降; 船口梯有人上下不准松降; 允许带负荷变幅的起重机应注意吊臂角度与货物重量的关系,不准超过变幅角度规定的额度负荷起吊,应根据吊臂角度和长度确定安全负荷; 不准带负荷的起重机,严禁吊货时起落吊臂; 不准利用重点、限位开关终止各机构动作; 不准用两台机吊一件货物(特殊情况按特殊使用执行)。 作业完毕、应收回支腿、插好支腿锁、把吊钩升高,锁牢转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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