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残留稳定度检验。按以上配合比制备溺青混凝土马歇尔试件 ,做浸水 48小时马歇尔试验,检验残留稳定度,必须满足规范表 7.3.3 的规定。
(2)生产配合比设计阶段
A 、确定各热料仓矿料和矿粉的用量。必须从二次筛分后进入各热料仓的矿料取样进行筛分,根据筛分结果,通过计算,使矿质混合料的级配符合规范的级配要求,以确定各热料仓矿料和矿粉的用料比例,供拌和机控制室使用。同时反复调整冷料仓进料比例,以达到供料均衡。
B 、确定最佳沽石比。取目标配合比设计的最佳油石比 OAC 和 OAC± 0.3% 三个油石比,取以上计算的矿质混合料,用试验室的小型拌和机拌制沥青混合料进行马歇尔试件,确定生产配合比的最佳油石比。如果三组沥青混凝土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规范表 7.3.3的规定,则取中间值 OAC 为生产配合比的最佳油石比;否则应再补做增减油石比的沥青海凝土试验,以选定适宜的最佳油石化。
C 、残留稳定度检验。按以上生产配合比,用室内小型拌和拌制沥青混和料,做浸水 48 小时马歇尔试验,检验残留稳定度,必须满足规范表 7.3.3 的规定。
(3)试拌试铺阶段
用生产配合比进行试拌,技术指标合格后铺筑试铺段。取试铺用的沥青混合料进行马歇尔试验和沥青含量、筛分试验检验,由此确定正常生产用的标准配合比。
1.3.3 关于沥青混凝土马歇尔室内试验中几点统一做法
(1)拌制试件时需采用小型沥青混合料拌和机,以模拟实际情况。
(2)每组试件个数一律用 6 个:在配合比设计中,人工配制沥青混合料制作试件时宜采用替代法,施工现场采集的沥青混合料试样宜采用直接法制作。
(3) 试件成型温度:终了温度不低于130-140 ℃,试模应按规定预热。
(4) 沥青混合料度试件密度试验方法 : 上、中、下面层沥青混合料统一用水中重法。
(5)计算沥青混合料试件理论密度时,粗集料的相对密度采用表观相对密度和饱和面干相对密度的平均值。
(6)试件的配料、拌和均应单个进行,以确保试验结果的一致性。
1.4 做好沥青下封层的检查与清扫
(l) 检查下封层的完整性。对局部基层外露和下封层两侧宽度不足部分应按下封层施工要求进行补铺。
(2)对下封层表面浮动矿粉应扫至路面以外,表面杂物亦清扫干净。
(3)路面基层沉降检查。下封层完成后,基层顶面沉降速度连续两个月小于3mm/月,才可铺筑下面层。
1.5 铺筑试铺路段
沥青各面层施工开工前,均需先做试铺路段。每个面层施工单位,通过合格的沥青混合料组成设计,拟定试铺路段铺筑方案,经审批后,采用重新调试的正式施工机械,铺筑试铺路段试。铺路段宜选在直线段,长度不少于 200m。
试铺路段施工分为试拌和试铺两个阶段,需要决定的内容包括:
1 、根据各种机械的施工能力相匹的原则,确定合宜的施工机械,按生产能力决定机械数量与组合方式。
2 、通过试拌决定:
(1) 拌和机的操作方法——如上料速度、拌和数量与拌和时间、拌和温度等。
(2) 验证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决定正式生产用的矿粉配合比和油石比。
3 、通过试铺决定 :
(1)摊铺机的操作方式——摊铺温度、摊铺速度、初步振捣夯实的方法和强度、自动找平方式等。
(2)压实机具的选择、组合,压实顺序、碾压温度、碾压速度及遍数。
(3)施工缝处理方法。
(4)各种沥青面层的松铺系数。
4、确定施工产量及作业段的长度,修订施工组织计划。
5、全面检查材料及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6、确定施工组织及管理体系、质保体系、人员、机械设备、检测设备、通讯及指挥方式。
2、沥青硅混合料的施工、
2.1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拌制
2.1.1 沥青混合料必须在沥青拌和厂( 场、站)采用拌和机机械拌制。拌和厂的设置除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
2.1.1.l 拌和厂应设置在空旷、干燥、运输条件良好的地方。
2.1.1.2 沥青应分品种分标号密闭储存。各种矿料应分别堆放,不得混杂。矿粉等填料不得受潮。集料宜设置防雨顶棚。
2.1.1.3 拌和厂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2.1.1.4 拌和广应配备试验室,并配置足够的仪器设备。
2.1.1.5 拌和厂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
2.1.2 热拌沥青混合料可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或连续拌和机拌制。各类拌和机均应有防止矿粉飞扬的密封性能及除尘设备,并有检测拌和的装置。连续式拌和机应具备根据材料含水量变化调整矿料上料比例、上料速度、沥青用量的装置。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沥青混凝土宜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拌和。当工程材料从多处供料、来源或质量不稳定时,不得采用连续式拌和机。
2.1.3 具有自己设备的问歇式拌和机在拌和过程中应逐盘打印沥青及各种矿料的用量及拌和温度。
2.1.4 沥青材料应采用导热泊加热,沥青与矿料的加热调节到使拌和的沥青混合 料出厂温度符合50-160 ℃的要求。当混合料出厂温度过高, 超过正常温度高限30 ℃,巳影响沥青与集料的粘结力时,混合料不得使用。
2.1.5 沥青混合料拌和时间应以混合料拌和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并经试拌确定。间歇式拌和机每锅拌和时间宜为 30-50s( 其中干拌时间不得少于5s), 连续式拌和机的拌和时间由上料速度及拌和温度调节。
2.1.6 间歇式拌和机热矿料二次筛分用的振动筛筛孔应根据矿料级配要求选用,其安装角度应根据材料的可筛分性、持动能力等由试验确定。
2.1.7 拌和厂持和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细料分离现象,不符要求时不得使用,并应及时调整。
2.1.8 拌好的热拌沥青混合料不立即铺筑时,可放入成品储料仓储存。贮料仓无保温设备时,允许的储料时间应以符合摊铺温度要求为准,有保温设备的储料时间亦不直超过72h 。
2.1.9 出厂的沥青海合料应逐车用地磅称重,并按现行试验方法测量运料车中沥青混合料的温度,签发一式三份的运料单,一份存拌和厂,一份交摊铺现场,一份交司机。
2.2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运输
2.2.1 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较大吨位的自卸汽车运输、车厢应清扫干净。为防止沥青与车厢板沾结,车厢侧板和底板可涂一薄层油水 ( 柴油与水的比例可为 1:3) 混合液,但不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
2.2.2 从拌和机向运料车上放料时,应每卸一斗混合料挪动一下汽车位置,以减少粗细集料的离析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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