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排放作业指导书
控制范围:施工现场食堂动植物油、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的废水排放
引用文件:DB31/199-1997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45S19》。
控制措施:
一、废水排放要求及标准:
施工区域、生活区食堂、厕所等场所必须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水须经处理后排放,不准将泥浆、油污、粪便等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道。
施工现场须保持排水畅通,无黑臭积水、无随地便溺现象。
施工现场应避免让污水进入雨水管道。
污水处理设施排出口水样必须符合相应等级污染物(PH、悬浮物、CODcr、动植物没、氨氮)排放浓度标准。
在特殊保护水域内不准新建排污口;排入保护水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一般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接入南区、西区污水干管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序号
污染物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6~9
6~9
6~9
2
悬浮物
70
150
350
3
化学需氧量
100
100
300
4
动植物油
10
15
30
5
氨氮
10
15
25
二、食堂废水排放控制
1、在食堂搭建及布设排水管道同时,必须沿废水排放管设置隔油池。隔油池可用砌块砌筑,池的底部须用混凝土浇捣,也可采用不锈钢制作。可参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4S519》。
2、隔油池的基本要求
(1) 隔油池应有足够的容量使废水流过隔油池时,油污可以与废水分开。
隔油池的大小按设计秒流量计算,详见04S519中总说明5.2条款及砖隔油池结构尺寸一览表。食用油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为10分种。隔油池设计采用砖砌结构(详见附图),其容量选用见下表
砖砌隔油池选用表
Ⅰ
Ⅱ
Ⅲ
Ⅳ
备 注
有
有
有
有
h
750-1500
750-1350
850-1400
850-1400
H
1250-2000
1600-2200
2150-2700
2450-3000
H1
500
850
1300
1600
H2
400
750
1200
1500
H4
150
150
200
200
H5
250
500
900
1100
H6
400
500
600
700
L
1500
2000
2500
3000
A
750
1000
600
600
C
370
370
370
370
C1
490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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