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平衡式显示仪表检定作业指导书
1.0 目的:
确保公司在用自动平衡式显示仪表示值准确。
2.0 适用范围:
公司在用所有自动平衡式显示仪表。
3.0 标准器:
电位差计(UJ33A)或ZX25A标准电阻箱
4.0 环境条件
4.1 环境温度:(20±2)℃
相对湿度:45%~75%
4.2 除地磁场外,在仪表周围应无影响仪表示值的其它外磁场。
5.0 检定
5.1 外观检查
5.1.1 仪表门玻璃不应影响读数的缺陷。
5.1.2 仪表内部应整洁,零部件应完整,安装须正确牢固。
5.1.3 仪表指示标尺上应注明仪表的准确度等级、计量单位符号,用于测量温度的仪表还应注明分度号。
5.1.4 仪表的标尺、接线端子铭牌上的文字、数字与符号应鲜明、清晰,不应玷污和残缺。
5.1.5 仪表上注明制造厂名称或商标、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制造年月。
5.1.6 新制造的仪表外部和零部件表面不应有明显的锈蚀和伤;使用中和修理后的仪表其外观不应有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5.2 接线(按规定接线)
5.3 通电预热:预热时间按制造厂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一般为30分钟。具有参考端温度自动补偿的仪表,环境温度的变化在30分钟内不应大于0.5℃。
5.4 示值检定
5.4.1 检定应在标尺主刻度线上进行,检定点应包括上、下限值(或其附近10%量程以内)在内不少于5个点。
5.4.2 基本误差的检定需进行二次测量循环。指示值从下限值开始,用增加输入信号的办法,使指针依次缓慢地停在各个被检刻度线上,直至上限值,分别读取标准器示值;然后减小输入信号进行下行程的检定直至下限值。用同样的方法再循环一次,取二次检定之中误差最大的作为该仪表的基本误差(上行程时下限值不检,下行程时上限值不检)
6.0 将记录表格认真填写。
6.1 自动平衡式显示仪表检定记录表格编号:QR—PGJ—00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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