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五五电子网电子知识电工技术电工文摘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正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点击数:7505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1:52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文摘

 第28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9条  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第30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第31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2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3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七、特殊操作

 第34条  需要带电作业时,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35条  在井下检修作业时,必须先测量作业现场周围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方可进行电气检修作业。

 八、收尾工作

 第36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7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8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39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代清楚,双方签字

上一页  [1] [2] [3] 


本文关键字:维修电工  电工文摘电工技术 - 电工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