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GAEPC/QP-01(A/0) 《保护顾客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8.2 GAEPC/QP-09(A/0) 《记录控制程序》
8.3 GAEPC/QP-17(A/0) 《计算机及软件管理程序》
6 管理评审
6.1 就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定期进行评审,以确保质量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6.2 管理评审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以确保质量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质量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当社会环境、市场需求、本组织内部机构发生重大变化、连续出现质量事故或受到顾客投诉时,由主任决定适时增加评审次数。
6.3 质管办协助质量负责人准备管理评审所需的信息资料,编制管理评审计划。
6.4 管理评审输入信息包括:体系内、外审核结果、顾客的反馈和抱怨、预防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以往管理评审的措施跟踪、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有关改进的建议、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活动、资源、人员培训等。
6.5 质管办根据体系内、外审核结果、预防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有关改进的建议、其他可能影响体系运作的因素,编制质量体系运行报告。
6.6 主任主持管理评审,讨论上述报告。
6.7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质量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与顾客有关的检测/校准/检定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资源的改善及对现有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评价结论。
6.8 质管办编制管理评审报告。
6.9 质管办编制整改措施计划,并负责跟踪验证。
6.10 质管办负责保管管理评审所产生的计划、管理评审报告、评审会议记录和质量改进记录。
6.11 相关文件
6.11.1 GAEPC/QP-11(A/0) 《管理评审程序》
google_protectAndRun("ads_core.google_render_ad", google_handleError, google_render_ad);上一页 [1] [2]
本文关键字:中心 质量管理 经验交流,电工技术 - 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