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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水、电管理规定

分公司水、电管理规定

点击数:7717 次   录入时间:03-04 11:37:01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手册

                                               分公司水、电管理规定   

       水、电是分公司正常办公、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为加强分公司水、电管理,保证水、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办公和生活秩序,培养分公司全体员工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杜绝水、电的浪费是节约成本开支的一项重要措施,应形成人人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风气。 

2、生产用电和生活(照明、办公)用电必须严格分开,确保生产用电。

  4、分公司水、电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水、电管线勤修勤检,做到使用安全,服务及时。分公司各单位或部门若发现水、电设施部件损坏,应及时通知水、电管理人员予以维修,预防“跑、冒、滴、漏”。如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未予维修的,扣水电维修人员50.00元。 

 5、办公场地应做到人走灯灭,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用电设备。晴天尽量利用日光办公,少开灯或不开灯。办公区域内公共场所灯具下班后由当班保安人员负责检查是否关闭,办公室内灯具及空调电源未关闭的,由当班保安人员通知相关责任人关闭电源,如仍未关闭电源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50.00元,责任人100.00元。保安人员未履行职责的,扣当班保安人员服务费20.00元 

 6、办公室内不得使用电暖器、电炉、电水壶等高耗能用电器具。有开水器的办公场所不得使用饮水机。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50.00元,责任人100.00元。

  7、有开水器的办公区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打开电源供水,下午17:30时关闭电源,星期六、日关闭电源,停止供水。未关闭电源的,每发现一次扣保洁人员劳务费50..00元。 

8、办公、机房及生活区域楼道照明均应采用声控灯或感应灯,灯泡不得大于15W。 

 9、各生产、办公场地应严格控制空调温度设置(除重要核心机房外),一般机房不低于26℃,接入网机房不低于28℃,办公空调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如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50.00元,责任人100.00元。

10、新老大院内的景观灯、道路灯、草坪灯等灯光按照不同季节定时开关。新综合楼广场上景观灯根据不同季节每天天黑时定时打开2小时,道路灯因安全监控照明的需要天亮时关闭。射灯、彩灯平时一律关闭,若遇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假日按规定开放。       

  12、油机供电时,首先保障生产用电,在负载允许的情况下可送生活用电水电管理制度  

 一、公司水电管理由行政部门负责。水电管理员负责中心供水供电线路的维护及各种故障的紧急处理。各楼层保安员负责所在楼层照明、空调、饮水机等电源管理。

二、每天下午下班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关闭部门、区域各楼层电源。 

 三、公司工作人员应养成随手关灯、关闭水龙头,下班后及时关闭电脑、电风扇和其他用电电源的良好习惯,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四、公司(包括仓库)保安人员值班期间应加强巡查,发现水电设施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为保证用电安全,中心综合科每月组织一次水电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水电安全档案。

 五、非经允许,各部门(人员)不得使用电炉、电油汀、电暖器、电水壶等高耗电电器,如有发现,将没收所用物品并通报批评。

  六、有档案室的部站应加强档案室用电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关闭所有电源,避免安全事故。

  七、各部门需安装电源插座、改造线路等,须上报行政部门领导同意,由行政部门派专业人员进行施工。未经允许,不得私接电源、改动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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