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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3

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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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技术问答
  11.3.1 技术问答出题应结合值班人员技术弱点和设备存在的问题等实际情况进行。
  11.3.2 技术问答每月至少一次,值班员每人不少于一题,值班员由技术员(付站长)出题,技术员(付站长)由站长出题;站长由工区(局)出题,并限期回答。
  11.3.3 答题时,要求回答者不能简单抄录,要根据有关文件规程、理论书籍和参考资料,结合本站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解答。
  12.人员上岗管理工作标准
  12.1 上岗条件
  12.1.1 站长
  12.1.1.1 具有一定学历或经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2.1.1.2 具有专业技术理论水平,从事变电站主值班员岗位两年以上,有一定实际操作经验;
  12.1.1.3 掌握电气设备及电力网运行知识和继电保护工作原理、整定原则;
  12.1.1.4 熟悉电业安全规程、调度规程及其它有关规程制度、规定,精通本站现场运行规程;
  12.1.1.5 熟悉变电站的管理知识;
  12.1.1.6 具有迅速指挥本站的各种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能力;
  12.1.1.7 具有一定的生产管理组织能力,并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领导全站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2.1.2 付站长(技术员);
  12.1.2.1 具有一定学历或经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2.1.2.2 具有专业技术理论水平,从事变电站主值班员岗位两年以上,有一定实际操作经验;
  12.1.2.3 掌握电气设备及电力网运行知识和继电保护工作原理、整定原则;
  12.1.2.4 熟悉电业安全规程、调度规程及其他有关规程制度、规定,精通本站现场运行规程;
  12.1.2.5 熟悉变电站管理知识;
  12.1.2.6 具有迅速正确指挥本站的各种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能力;
  12.1.2.7 具有分析、判断、解决运行工作中疑难问题、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能力;
  12.1.2.8 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图纸资料管理能力;
  12.1.3 值班长(主值)
  12.1.3.1 具有相当于高中(集控中心站主值班员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或经工人中级理论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2.1.3.2 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理论,从事变电站付值班员岗位一年以上;
  12.1.3.3 熟悉有关规程制度,具有正确分析判断设备异常、事故和迅速处理的能力;
  12.1.3.4 具有正确审核办理工作票、执行操作票的能力;
  12.1.3.5 具有一定的识图能力,并能迅速查找二次回路的一般故障;
  12.1.3.6 具有对一二次设备的验收能力。
  12.1.4 付值班员
  12.1.4.1 具有相当于高中(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或经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2.1.4.2 具有一定电气知识,从事变电运行岗位二年以上;
  12.1.4.3 熟悉有关规程制度及本站各种运行方式,并能正确的填写倒闸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12.1.4.4 具有识图知识巡视能力,并能对设备的缺陷进行初步判断分析;
  12.1.4.5 能正确填写各种记录、报表;
  12.1.4.6 具有一定的异常判断处理能力;
  12.1.4.7 懂得一般的维护、维修知识。
  12.1.5 各级值班人员应达到下一级值班人员的上岗条件。
  12.1.6 上一级值班人员应达到下一级值班人员的上岗条件。
  12.2 岗位合格证
  12.2.1 付值班员
  符合付值班员上岗条件的值班员,由站长提名,经工区(局)培训专责人组织考试合格后,经培教中心(培教科)批准,并颁发岗位合格证书。
  12.2.2 值班长(主值)、付站长(技术员)、站长。
  符合值班长(主值)上岗条件的值班员,由站长提名,、工区(局)主管领导考核,局(公司)培教中心(培教科)考试合格后,并颁发岗位合格证书。
  符合站长、付站长(技术员)上岗条件,由工区(局)提名,局(公司)培教中心(培教科)考试合格后,并颁发岗位合格证书。
  220KV及以上变电站的值班长(主值)、付站长(技术员)、站长上岗考试,由各单位负责拟题,经省局审定后组织考试,岗位合格证书由省局颁发。
  12.3 上岗审批手续
  取得岗位合格证书的值班长(主值)及以上值班人员,由各单位生技科(总工办)运行工程师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配合,根据值班人员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现场操作和事故处理能力,采用多种考核办法,提出值班长(主值)及以上人员的上岗名单,报局(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书面通知。付值班员的上岗名单,由工区(局)主管领导批准持,下发通知。
  13.文明生产标准
  13.1 人员仪表
  13.1.1 值班人员上岗时,穿标志服,保持整齐清洁,并佩戴标志;不准穿高跟鞋;
  13.1.2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做与运行工作无关的事,班前和班上不喝酒;
  13.2 站容站貌
  13.2.1 站内室外环境整洁,场地平整,道路畅通、设备区无杂草,无垃圾,无积水、站内各上、下水道应畅通;
  13.2.2 站内各工作场所内的设备、材料均应放置整齐有序,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理现场;
  13.2.3 站内应备用存放各类技术资料、图纸的专用柜,柜内存入整齐,标志醒目齐全;
  13.2.4 站内应备用存放安全工具,小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的专用器具,各类用具应存放整齐,对号入座;
  13.2.5 站内电缆沟应略高于地面,沟内电缆排列整齐,并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做到无杂物、无堵塞、无积水、电缆沟盖板齐全完整,无破损;
  13.2.6 站内照明设施齐全、完好;
  13.2.7 设备区严禁种植高杆作物;
  13.2.8 室内物品应摆放有序,图表悬挂整齐、门窗玻璃应完整,窗明几净、设备厂房无漏雨,墙壁、屋顶干净无灰尘,地面清洁;
  13.2.9 控制室(保护室)、设备区、高压配电室等严禁吸烟;
  13.2.10 站内食堂应干净卫生,搞好伙食、各种仪器应有固定地点和专用存放器具;
  13.2.11 220KV及以上变电站设备场地按电压等级应装设站内联系电话,并有明显标志;
  13.2.12 站内值班人员应每人配备一套专用被褥,摆放整齐;
  (三)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工作要求
  1全站无三类设备,设备完好率达到100%,一类率达80%。
  1、 2设备2、 缺陷年消缺率达85%以上,3、 危急、严重缺陷应按规定处理。
  1、 3设备2、 无渗漏要求:
  1.3.1充油设备无渗漏。
  1.3.2全站渗漏应低于0.3‰。。
  1.3.3设备整洁无油垢及油迹,油门无油垢。
  1.4 设备瓷件清洁无损,导线及接头接触良好,不过热。
  1.5 电容器维护良好,可投率达95%。
  1.6 主要设备检修试验周期、项目:
  1.6.1 主要设备检修试验周期、项目应执行部颁有关规定。
  1.6.2主要设备检修试验周期、项目若不能按部颁规定执行的,必须有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的管理办法。
  1.6.3 试验报告及检修、校验工作记录:
  1.6.3.1 主要设备试验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下发试验报告,且有文字结论。
  1.6.3.2 检修、检验、校验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认真按有关记录的填写要求,做好记录。
  1.6.3.3 检修、试验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2、设备评级标准
  2.1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做到修好、管好、用好设备,保证安全、经济供电,特制定本标准。
  2.2 应积极参与工区(局)组织的设备定级工作,并做到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
  2.3 设备评级周期
  2.3.1 全站设备的定级每年两次(按设备分类和单元分别进行)。
  2.3.2 部分设备的定级。
  2.3.2.1 设备大修改进后。
  2.3.2.2 设备技术状况有明显变化。
  2.3.2.3 新设备正式交接前。
  2.4 设备评级的标准分一、二、三类
  2.4.1 一类设备是经过运行考验,技术状况良好,能保证安全、运行达到铭牌出力。
  2.4.2 二类设备上基本完好的设备,个别元件、部件有一般缺陷,但不影响设备出力,能经常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4.3 三类设备是有严重或危急性缺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4.4 一、二类设备统称为完好设备,和定级设备之比称为设备完好率。
  2.5 新投和大修后的设备,投运前应经运行单位验收,一般应满足二类及以上设备的要求、三类设备不准备投入运行。
  2.6 设备定级后,设备主管单位应针对三类设备问题,立即拟定该设备升级的措施、计划,并积极执行;对二类设备的问题,也应安排计划,有步骤地使其升级。
  2.7 设备定级单元划分如下
  2.7.1 变压器每台(包括附属设备)为一个单元。
  2.7.2 以每台断路器为主要元件的每一个回路(包括母线、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缆、电抗器、阻波器、耦合电容器、线路PT、线路避雷器等)为一个单元。
  2.7.3 每条母线(包括母线隔离开关、电压互感器、母线避雷器等)为一个单元;
  2.7.4 每组电力电容器回路(包括串联电抗器,隔离开关、熔丝、电缆、放电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等)为一个单元。
  2.7.5 站用变压器每台(包括隔离开关、熔丝、电缆及站用电盘等)为一个单元。
  2.7.6 每台消弧线圈(包括接地变压器、电缆、隔离开关及示警装置)为一个单元。
  2.7.7 每组蓄电池(包括充电设备及直流配电盘)为一个单元。
  2.7.8 站内所有避雷针和接地网装置作为一个单元。
  2.7.9 所有土建设施(包括架构、基础、围墙、电缆沟、消防设施、生产房屋等)为一个单元、
  注1)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随主体设备,不另成单元,但多线路继电器盘,控制盘等可以另立一个单元、如中央信号装置、母差、失灵保护、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等。
  (2)评定一个单元的等级时,应综合衡量各元件的状况,以设备单元总的技术状况为准备、一个单元内的设备元件同时有一、二类者,一般应评为二类,同时一、二、三类者应评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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