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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审

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审

点击数:7112 次   录入时间:03-04 11:36:20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政策法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规范和加强初步设计审查工作,保证初步设计审批质量,现将初步设计报审规定明确如下:

  一、审查范围:

  我市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广州市政府《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放部分建设管理权限的请示>的通知》(穗府办[1992]57号)规定,分工如下:
  (一)由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组织审批的项目:
  l、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上的新建、扩(改)建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2、总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民用建筑单位;
  3、总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建筑群;
  4、重要、特殊、复杂的工程或由市计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需要送审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及省建设厅委托审查的项目。
  (二)由市属各有关局主持审批的项目:
  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下的新建、扩(改)建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可编制与初步设计深度相近的工程实施方案(对工业项目等)或设计方案(对民用建筑),按隶属关系,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局、委、办)负责审查批准。各局本身的工程报有关委、办审批,委、办的工程报市政府审批。批文抄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计委与有关部门备案。
  (三)总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民用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建筑群,在符合城镇规划、《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的前提下,按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分工范围,可直接到市或区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二、报审初步设计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建设单位领取、填写《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见附表)一式两份。
  2、初步设计送审报告:要求工程项目上级主管单位行文(编号、签发、落款并加盖公章)。送审报告要求写明项目计划批准文号、设计单位名称、设计完成的建筑性质和规模、投资规模。详细说明规模调整变化原因,注明工程实施步骤及建设周期,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和建议等。
  3、工程计划任务批件(可研报告批复或计划文件复印件)。
  4、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对项目定点和设计要点的复文复印件;核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工程用地规划设计范围地形图复印件。
  5、市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6、属中外合作、合资项目,需有市外经委批准的合同、章程以及成立合作企业或公司的复印件。
  7、规划设计审定文件复印件。应有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批文"复印件和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定规划方案总平面盖章图纸。
  8、公安消防、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人防、卫生防疫、民航、劳动保护、市政、绿化等方面的审核意见复印件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资料,以及给水、排水、用电、通讯、原料、燃料方面的协议文件。
  9、《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备案审查表及设计费付费发票复印件。
  10、初步设计文件。由国外或港、澳、台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还须提交国内设计合作单位的意见书。
  以上报审文件要求全部同时具备。

  三、审查内容:

  审批机关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初步设计严格把关、协调解决各专业之间的矛盾,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法规。
  2、设计主要指标是否符合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土地批租合同的内容要求。
  3、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及符合各项要求。
  4、工艺设计是否成熟、可靠,选用设备是否先进、合理。
  5、采用的新技术是否适用、可靠、先进。
  6、建筑设计是否适用、安全、美观,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功能使用要求。
  7、结构设计中主体结构选型和基础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是否符合抗震要求。
  8、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是否落实。
  9、设计概算是否完整、准确。
  10、各专业审查部门意见是否合理,相互之间是否协调。

  四、报审程序:

  l、建设单位将上述全部文件资料准备齐全两份,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单位将报审资料当面交负责人核收,并在《建筑工程初步设计申请表》中加具意见后,由建设单位将初步设计有关文件、资料、图纸、说明等转送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及各专业审查主管部门。
  3、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中型项目,由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专业技术审查,并提出技术审查报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项目,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有关专业专家和各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并取得具体审查意见反馈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行文批复并抄送各有关部门。
  4、经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是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也是开工前办理报建手续的凭证。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修改。凡涉及到设计的主要内容如总平面布置、主要功能、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标准、总概算等方面的变更,须经原审批部门同意。

  五、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若为多家设计单位联合设计的,应由总包设计单位负责汇总设计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资料和图纸等部分。文件须装订成A3文本图册(大图可折成A3规格),并加盖建设方、设计方、报建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图章。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文件应按:透视效果图、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名单(签名、盖章)、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历次批文复印件、设计总说明、分专业说明、分专业图纸等顺序装订(含设计概算)。各专业图纸须签字齐全。
  文件的质量、内容和深度要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筑工程除按建设部《关于批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通知》(建设[1992]102号)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设计说明部分应包括:总说明及建筑篇、结构篇、给水排水篇、电气篇(强电、弱电)、空调与通风篇、消防篇、人防篇、环境设计与保护篇、劳动安全篇、概算篇等各专业篇章说明。
  l、设计总说明应包括:设计依据(各种文件、法规、地理、气候条件)、工程概况、工程设计的范围及规模、设计的特点及指导思想、交通组织及停车、园林绿化布置及指标、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人防、建筑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室内外装修标准、设备、电气系统标准及用量组成、外部市政条件、节水节电等措施、生产工艺流程及特点、结构选型及特点、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总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概算投资额,水、电、建材消耗量)等。
  2、建筑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场地条件及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交通环境设计、功能布局、水平及垂直交通设计、单位平面、立面、剖面设计,地下室及屋面防水措施、门窗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地面建筑基底面积、覆盖率、容积率、绿地率等)。
  3、结构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工程地质概况、荷载取值、抗震设防烈度、结构安全等级及抗震等级、材料选用、结构设计(结构选型、基础形式、主要构件截面尺寸等)、结构计算(分析方法、计算内容、计算结果、计算结果小结)、按规定需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时程分析计算、特殊结构分析处理、新技术与新材料的应用、基坑支护方案、人防设计等。当设有结构转换层时,需说明转换层计算方法、梁板截面尺寸、上下层刚度比和框支柱轴压比。
  4、给水排水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范围、给水系统(水源、用水量、室外给水系统、室内给水系统)、室内热水及饮用水供水系统、消防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循环水系统、排水系统(市政排水系统、污水日排放量、雨水排水量、室外排水系统、餐厅厨房污水处理、粪便污水处理排放、室内排水系统、屋面雨水排放、卫生洁具选型)、人防给排水(给水、排水)、采用的节水、节能措施、防污染措施、主要设备及材料表等。
  5、电气篇(强电、弱电)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范围、强电、弱电设计、设备用电负荷统计表、总电力供应指标、主要设备材料表等。
  强电设计应包括:供电设计(负荷等级、供电电源及电压、系统、变配电站、继电保护与计量、控制与信号、功率因素补偿方式、供电线路和户外照明、防雷与接地);电力设计(电源、电压和配电系统、环境特征和配电设备的选择、导线、电缆选择及敷设方式、设备安装、接地系统);照明设计(照明电源、电压、容量、照度标准及配电系统形式、光源及灯具的选择及控制、配电设备的选择及线路敷设方式、照明设备的接零或接地);自动控制与自动调节(工艺要求、控制原则、仪表和控制设备的选型);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人防地下室战时电气系统(供电电源、战时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接地)、建筑与构筑物防雷保护。
  弱电(建筑智能化)设计应包括:楼宇自控系统设计、保安电视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通讯设施系统、电脑经营管理系统设计(智能化网络)、综合布线、中央广播音响系统、有线电视(CATV)系统等。
  6、采暖、空调与通风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范围、采暖系统、通风系统、制冷系统、防烟系统、排烟系统及主要设备材料表。
  7、热能动力篇说明包括:
  (l)锅炉房: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范围、热负荷的确定及锅炉型号的选型、热力系统及辅机选择、烟、风系统和环保措施、简述锅炉房及附属间的组成、对扩建发展的考虑等、技术经济指标。
  (2)室内、外动力管道:设计依据、设计范围、各种介质负荷的确定、管道及其敷设、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8、技术经济与概算篇说明:设计概算文件必须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按有关的依据性资料编制。
  概算设计文件应包括:编制说明(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建设规模、建设范围、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其他必须说明的问题等)、总概算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单位工程概算书、其他工程和费用概算书和钢材、木材和水泥等主要材料表。
  总概算书是确定一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建设费用的总文件,包括三个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如土地征购费、房屋拆迁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等)、预备费(不可预见的工程和费用)。
  9、消防篇设计说明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总平面、建筑及结构部分、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防烟及排烟设计说明等。
  10、环境保护篇: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的范围及设计原则、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境设计(绿化、美化环境)。
  11、劳动安全卫生篇设计说明: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室内空气质量和环境噪声的控制、卫生措施、安全措施。
  12、人防篇设计说明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的范围及设计原则、建筑部分、结构部分、人防给排水、人防地下室战时电气系统设计、通风空调设计(平战结合通风、排风系统设计)。
  13、总建筑面积是指工程地下室、裙楼、架空层、塔楼、屋面机房等建筑面积之和,是工程总量概念,与概算总建筑面积值一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绿地面积、道路广场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面积、地下面积)、总居住户数、总居住人口、公建配套面积、绿地率、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地上面积中应包括商场面积、办公面积、住宅面积(含阳台面积)、架空层面积、屋面水箱、机房面积等分项。地下面积中应将设备用房面积、机动车停车库面积及停车位数量等分列清楚。
  若工程简单或规模较小,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可合并编写,有关内容亦可适当简化。
  (二)初步设计图纸部分:
  1、建筑设计图纸包括:目录、四至图、总平面图、地下室各层平面、首层及以上各层平面(各层平面注出建筑面积、首层平面另加注总建筑面积)、各向立面图、剖面(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
  2、结构设计图纸包括:目录、桩位及基础平面图、地下室结构平面图、各层结构平面图(选取有代表性的楼层、过渡层、结构转换层、并标注板厚及梁截面尺寸)、新型结构的构造要求或节点简图。
  3、给水排水设计图纸包括:目录、总平面、各层平面、给水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4、电气设计图纸:目录、供电总平面图、变配电站、电力平面、系统图、建筑防雷、各弱电项目系统图(方框图)、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5、采暖、空调与通风设计图纸包括:目录、各空调、通风平面图、主机房、热交换间主要冷热源机房平面图(设备位置及规格)、特殊自控系统原理图、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6、热能动力设计图纸包括:目录、设备平、剖面布置图、原则性热力系统图、燃料及除渣系统布置图、区域布置图、管道平面布置图、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7、消防设计图纸包括:建筑各层平面防火及防烟分区、疏散路线图;消防给排水总平面图、各层消防平面图、消防给水系统示意图;电气消防系统图、各层消防平面图;消防排烟通风各层平面图、前室、楼梯间、内廊加压系统图、各工种主要设备及材料选型。
  8、环境设计图纸包括:建筑首层平面加室外绿化、小品、雕塑等布置。
  9、人防设计图纸包括:建筑首层人防入口平面图、地下室人防平面图、各口部平面及剖面图;人防顶板结构布置图、人防底板结构布置图、临时封堵、战时加柱、防爆隔墙等大样;通风系统图与操作说明、通风平面图、滤毒室及机房、口部大样、予埋件图;地下室人防给排水平面图、各口部给排水平面图及系统图、人防地下室战时排水系统图;地下室人防配电平面图、人防配电系统图、进排风、水泵控制电路图、移动电站、人防配电室、进排风机室配电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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