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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实业公司增值税核算管理办法

电力实业公司增值税核算管理办法

点击数:7457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2:55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政策法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工业部制定的《关于电力工业企业实行增值税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电力工业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纳税范围及适用税率

第一条 实业公司销售所有电力物资、工器具等,应交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第二条 公司销售材料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应交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第三条 公司从事服务、运输、建筑安装、施工,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等经营活动所收取的收入,应按规定交纳营业税。

第二章 纳税方式及纳税方法

第四条 公司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等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单位的认定和登记,并按规定日期申报纳税。增值税就按销售额计税,月末按实收销售额申报交纳。应交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应交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7×增值税率(17%)

第三章 进项税额的计算范围及统计

第六条 购进材料等应按从销售方取得和增值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算。
第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在计算范围之内,不得低扣。
1、购入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坏的购进货物。
第八条 进项税额的统计应与有关凭证、帐目核对相符,按月结转汇总申报。

第四章 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实际销售客×17%

第五章 增值税核算方式 

第十条 为了正确核算增值税和计交情况,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帐。借方登记“进项税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而支付的增值税额。退回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货方登记转出的进项税额反映基层单位向公司结转的进项税额。

第六章 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第十一条 进项税客的核算
1、购入原材料等货物(或劳务)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借记“原材料”、“生产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会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企业购入进口货物或免税农产品,应按海关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或规定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核算进项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购入固定资产或购入货物(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如集体福利)时,按发票上注明税额直接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货物(劳务)成本,一列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购入时借记“固定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时,借记“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4、企业将购进货物(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以及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按比例分配进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务损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第十二条 销项税额的核算
销售货物应按规定将货款分解为销售收入、增值税额,按实际收取或应取得和全部贷款,借记“应收帐款”科目,按照规定税率收入取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各分公司财务处理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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