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防护区管理制度
8.1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运行维护单位应遵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线路防护区内线路的保护工作。
8.2运行维护单位应按发现的内容或情况建立外部隐患档案并设专人管理,随着外部隐患情况的变化及时予以增补或注销。
8.3发现防护区内严重、危急的外部隐患,运行维护单位除递送“影响线路安全运行整改通知书”外还必须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必要时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短时间内难以处理的,运行维护单位应加强巡视和看护。
8.4巡视人员应结合巡视实际,对线路防护区内所属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一般外部隐患,进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发放相关的宣传材料,同时做好书面记录。
8.5对防护区内的固定场地和施工单位,除进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外,还要与之签订保证线路安全运行责任书,同时应加强线路巡视和看护。
8.6巡视人员发现防护区内有使用吊车等大型机械时,必须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同时应加强巡视和看护。对已产生后果的,应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8.7在存在外部隐患的线路杆塔上或线路附近,必须加装标志牌、警告牌或树立宣传告示。
9、运行分析和总结管理制度
9.1为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运行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9.2各局的生产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运行分析会,基层单位即:线路工区(运行班)每月组织一次线路运行分析会,对线路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9.3、运行分析的主要内容:
9.3.1、运行维护(巡视检测)工作情况分析。
9.3.2、设备缺陷情况分析。
9.3.3、事故及障碍情况分析。
9.3.4、特殊区段运行状况分析。
9.3.5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分析。
9.4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分析情况,将重要的分析会内容形成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推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9.5运行维护单位应在翌年1月底前写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并报送局生产部门。
10、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0.1运行单位必须存有有关资料,并保持完整、连续和准确,要逐步应用微机进行技术资料管理。
10.2技术资料应存放在专用的资料柜内,资料完整、准确、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10.3运行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原始资料汇总、同类资料统计、资料保存与检索,并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和具有历史追朔性。
10.4要保持及时搜集大修、更改、新建投产线路的全部资料并充实到原始资料中去。
10.5运行维护单位应具有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定等有效版本详见附录B;生产技术管理表格、记录等详见附录C。
11、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1.1为了保证设备检修不漏项,设备检修前,必须做好设备的检修计划,加强检修质量管理,保持设备处于健康状态,科学合理的安排检修时间,采用先进工艺、方法和检修工器具,努力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周期。
11.2应建立健全检修作业的岗位责任制,作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并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监护制度。
11.3运行维护单位应在每年的11月末前编制下一年度的计划检修项目。
11.4检修计划分为:
11.4.1设备大修工作计划。
11.4.2设备维修工作计划。
11.5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上级审批下达的年度检修计划,编制季度、月检修计划,并认真做好各项检修准备工作,严格按计划执行。
11.6各运行维护单位接到检修计划后,认真做好各项检修准备,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11.7设备检修必须认真执行检修工艺标准及规程,切实抓好计划、准备、现场检修、交接验收、总结各个环节,检修后的检修负责人要填写检修记录,明确检修人员的检修地段、检修项目。
11.8 重大检修和大型技改项目应按工程管理程序完成工程设计。施工作业应编制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明确安全措施、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经审批后认真实施。
11.9检修作业使用的设备材料及零部件,必须选用质量合格,技术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
11.10从事带电作业、焊接、导线压接等工作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资格证明的方可上岗操作。
12、事故抢修管理制度
12.1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突发事件的抢修机制、应急机制,以保证线路事故、突发事件出现时能快速组织抢修与处理。抢修机制包括:指挥系统及人员组成,通信工具和联系方式,作业机具、车辆、抢修材料的准备等。
12.2运行维护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典型事故抢修预案,预案的确立应经本单位生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典型事故抢修预案一经批准,应尽快贯彻落实到每个抢修人员,使其能熟悉抢修过程及所担负的岗位职责。
12.3从事送电工作的人员均有处理事故的责任,应时刻做好准备,一有事故即应迅速到位,尽快排除故障。
12.4各运行单位对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均应调查清楚,并及时向局生产部门汇报。
12.5事故处理必须统一指挥,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服从命令,迅速完成任务。
12.6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随时保证车辆、人员能迅速出动,通讯畅通。
12.7运行单位必须配备事故抢修用的设备、器材和通讯工具以及夜间照明设备,有专人保管、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12.8每次事故抢修结束,应召集全体人员做出总结。
13、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13.1工器具管理
13.1.1工器具应严格管理,做到不损坏、不丢失,按类别设专门库房、箱、柜、架定位存放,物品排列摆放整齐。库房内清洁、干燥,照明齐全完好。地面及门窗玻璃等要保持清洁,安全、防火等措施齐全。
13.1.2工器具应指定专责保管员,保管员和负责人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好用。成套包装的专用工具应保持完整性。
13.1.3加强工器具使用管理,保管员应建立工器具台账和使用记录簿,使用出库和用毕入库时均应做到当即登记签名,保持账、卡、物一致。
13.1.4、工器具使用中发生损坏、丢失应尽快补齐,重要工器具损坏、丢失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出入库手续不健全,发生丢失、损坏找不到责任者时,应追究保管员责任。
13.2、 备品备件管理
13.2.1备品备件的配备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型号、运行参数、健康状况和易损部件等情况而定,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a、电网中重要或易损设备的事故备品或备件。
b、设备维修、技术改造等配套备件。
c、日常维护中消耗性设备零部件。
d、特殊备件。
13.2.2备品备件应设专人保管,做到账、卡、物一致,摆放整齐,根据备品备件的特点,做好防腐、防锈措施。特殊和精密的备品备件应用特别方法保存,并定期进行特性试验,确保备品备件经常处于好用状态。
13.2.3备品备件领用时应履行相关手续,使用后及时补充。
根据设备部件的实际损坏程度,及时调整备品备件种类及数量。
14、反事故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14.1反措计划的编制依据:
14.1.1反措计划应依据有关规程、制度和标准,从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等方面进行编制。
14.1.2国网公司颁发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25项重点要求。
14.1.3省农电局下发的“反措”方面的规定和本企业设备实际运行状况。
14.1.4安全性评价后需整改的问题。
14.1.5历年事故、障碍、异常的原因分析。
14.2反措计划的编制:
14.2.1年度反措计划由县农电局于上年年底完成编制,市局生产部门审核批准,县局按市局文件分解执行。
14.2.2编制年度反措计划要统筹安排,抓住重点,措施得当,内容具体。
14.3反措计划的编制范围:
14.3.1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老旧、淘汰设备。
14.3.2长期带病运行,未消除缺陷和影响升级的设备。
14.3.3在历次大检查中,查出的较重大缺陷的设备。
14.3.4防污等级不满足安装地点的线路设备。
14.4反措计划的执行:
14.4.1基层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对本单位反措计划全面负责,并定期检查反措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4.4.2反措计划批准后,由生产部门负责落实并按季度向主管生产的领导报告。
14.4.3反措项目竣工后,应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市县局组织验收。
14.5、反措计划的考核:
14.5.1每季的15日前,县局生产科将本单位上季度反措计划完成情况报市局生计处。
14.5.2反措项目必须按时完成,未完成的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14.5.3运行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反措计划的执行情况上报生产科。县局每季组织一次反措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局生计处,市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反措计划的执行情况。
15、防汛管理制度
15.1 各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落实责任。
15.2制定防汛值班制度,编制防汛值班表。
15.3做好汛期抢修队伍的安排工作,做到人员充足,保证通讯系统的畅通。
15.4汛期增加设备巡视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5制定防汛应急预案,遇有灾情发生,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汛期前开展防汛应急预案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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