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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标准

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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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综合电压合格率=0.5A+0.5(B+C+D)/3
其中A(B、C、D)类=∑该类电压合格率/该类监测点数
3.6.4 无功电力平衡的监测与统计
3.6.4.1 无功电力平衡的监测点分别是:
a、网供关口负荷总加的功率因数;
b、35kV电压级负荷总加的功率因数;
c、变电所二次侧负荷的功率因数;
3.6.4.2 电网各级电压的负荷功率因数应取自调度自动化系统正点遥测信息进行计算。
3.6.4.3 用户功率因数按照有关考核规定用电度计量进行计算。
3.6.4.4 统计分高峰、低谷时段,时段的划分按省局的规定执行。
3.6.4.5 功率因数合格率按省局规定执行,即:
                       统计时段内功率因数符
                         合标准的统计小时数
      功率因数合格率= ———————————×100%
                        该统计时段总小时数
3.7 分析与考核
3.7.1 各电压和无功管理部门每季应对电压无功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定期分析。分析应含下列主要内容:
3.7.1.1 各级、各类电压质量的统计情况及评价。对质量下降或质量水平较低的监测点,应从系统电压、调压设备、自动调整设备、统计电压表等方面的运行情况,作出具体分析,以查明存在的问题或有关原因。
3.7.1.2 对各级无功平衡的统计数据,应分析运行的合理性、经济性,有问题的,应从无功电源、电容器投切、用户负荷等方面作出进一步分析。
3.7.1.3 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并加以实施。
3.7.2 电压、无功管理按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指标完成实绩实施考核。
工作质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检查与考核;指标完成实绩由局每年下达目标值,并由局生技科按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4 报告与记录
4.1 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a)电压监测点统计月报;
b)功率因数合格率统计月报;
c)变电所10KV母线电压合格率月报。
4.2 本标准所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按工作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4.3 本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向电压无功领导小组和主管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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