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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电力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重庆市电力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点击数:7388 次   录入时间:03-04 11:33:32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管理制度
1. 完成车间年度安全目标;
2. 所属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车间无单位级挂牌警告;
3. 认真组织开展车间反违章工作,未发生违章造成的人员轻伤或责任性障碍;
4.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专(兼)职安全员;
5. 按规定要求召开安全分析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会议和文件工作精神;
6. 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有计划、有重点、有整改措施、有实效、有总结。
第三十七条   公司每年在各单位评选2个反违章先进班(组、站),给予奖励5000元/个。申报必备条件:
1. 完成班(组、站)年度安全目标;
2. 所属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班(组、站)无车间及以上挂牌警告;
3. 加强班组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班(组、站)反违章工作,未发生违章造成的人员未遂或责任性异常;
4. 按规定要求召开班前、班后会和班(组、站)安全活动,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
第三十八条   公司每年在各单位评选3—5名反违章先进个人,给予奖励2000元/名。申报必备条件:
1. 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年度内各级违章档案中无记录;
2. 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积极开展反违章工作,为反违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 多次提醒、纠正或举报他人违章行为;
4. 本人所在班组年度内未发生因违章造成的未遂或责任性异常、障碍、事故。
第三十九条   对避免了因人员严重性违章造成的人员责任事故(特别是人身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的有功人员,按2000元—1万元予以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重庆市电力公司,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反馈至公司安监保卫部。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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