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多种经营企业审计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多种经营企业审计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示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1994—08—31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国家审计署 1995年—07—14
《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内部审计业务规则》2000年3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01—21 1993—12—29修订 1999-10-31修订
《关于对多种经营企业实施审计的意见》 电力工业部1996—07—12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3.1.1 纪委
3.1.1.1 纪委是龙海供电公司多种经营企业实施审计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3.2 责任与权限
3.2.1 责任
3.2.1.1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审计法规。
3.2.1.2 组织实施多种经营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
3.2.2 权限
3.2.2.1 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有权要求所属单位、职能部门报送有关经济活动资料、财务计划、预算、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
3.2.2.2 有权审查经济活动有关凭证、帐薄、计划、预算、决算、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 ,检查资金和资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
3.2.2.3 有权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
3.2.2.4 有权阅读有关文件,参加有关会议。
3.2.2.5 对审计中发现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审计机构反映。对特别重大的违纪事项,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有权采取如下临时措施:停止资金支付、封存帐册、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3.2.2.6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结论意见和建议。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内容
4.1.1 审查财务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1.2 审查财务收支、财务成果的合法、合规性。
4.1.3 审查工程项目的预、决算。
4.1.4 审查对内外签订的采购、发包工程、承包工程、契约、协议等。
4.1.5 审查对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的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合作项目,投入资金、资产、经济效益。
4.1.6 审查多种经营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4.1.7 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有效。
4.1.8 经理(厂长)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1.9 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4.2 要求
4.2.1 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4.2.2 审计前七天下达审计通知书。内容包括:审计名称、范围、内容、时间、人员组成等。
4.2.3 对有异议的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在30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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