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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龙海市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Q/302Z-207.003-2007
信息系统数据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传递,以及检查与考核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各工作站。
2引用标准
2.1《电力工业计算机信息技术标准与规范》
2.2《济南供电公司信息管理标准汇编》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查本部门各工作站的数据录入情况,并定期向信息中心以书面形式报告本部门数据录入更新应用情况。
3.2信息中心负责应用系统(包括网络、微机系统和软件)的更新维护工作。
3.3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局MIS应用检查小组检查各部门数据更新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3.4信息中心定期对各部门的数据录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各部门的数据录入情况进行考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各工作站必须及时、准确地输入本系统中负责的数据,保证本系统稳定、高效的运行。
4.2各工作站必须及时处理本站应该处理的数据,并及时、迅速地将数据传递到下一个工作环节。
4.3各工作站必须保证本工作站的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对重要数据作备份。
4.4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各工作站的数据录入工作,并对本部门的数据准确性负责。
4.5信息中心负责应用系统(包括网络、微机系统和软件)的更新维护工作,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5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信息中心负责监督考核。
本文关键字:信息 电工管理制度,电工技术 - 电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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