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非省电力公司经营的电网、电厂的管理
14.1 调度关系
14.l.1 凡并入省网非省电力公司经营的电网或电厂,如其直接接入220kV电网,或火电厂总装机容量达到100MW及以上,水电厂总装机容量达到30MW及以上,均由省调直接调度和管理。
14.1.2 对于以其它电压等级并入省网的电网或电厂及其它容量的电厂,省调可视其对电网的影响程度委托地调调度和管理。
14.1.3 不论应归哪级调度机构调度和管理的电网或电厂,在审核并网设计方案时,均应有省、地、县调度机构人员参加,并应签署审核意见.
14.2 并网程序和条件
14.2.1 要求并入省网的电厂或电网应提前三个月向所主管调度机构提出并网申请,并提报下列资料:
a) 有关部门批复的同意并网文件和并网设计审核文件;
b) 并网的稳定计算报告及安全稳定装置控制方案,c) 电气主接线图、主要设备参数、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及通信方案、水电厂水工、水文、水库调度等资料。
14.2.2 只有当电网或电厂达到下列条件时,方可研究并网事宜:
a) 并网的一次系统设备均已达到投运条件;
b) 继自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全部能够投入;
c) 通信已经畅通,自动化设施巳按设计建成,具备传送情息条件;
d) 电力、电量计量装置齐全,经校验符合技术等级标准。
14.2.3 要求并入省网的电厂或电网,必须按照调度关系与主管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但地、县级调度机构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须经省调审批。
14.2.4 《并网调度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a) 必须服从电网统一调度,认真执行电网调度管理的有关规程;
b) 明确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c) 划分设备管辖和操作范围,确定计量点;
d) 确定机组技术出力、调峰、调压、并解列及事故处理和设备检修的规定;
e) 运行方式变动、继自装置使用、通信和自动化设备运行的规定;
f) 调度机构服务方式、对违反调度纪律的惩罚办法;
g) 其它必要的条款。
14.3 运行管理
14.3.1 对自发自用电厂的发电安排,原则上应是先使用完向电网申请的用电量,不足时再以自发电补充。
14.3.2 对需要由电网代销电量的电厂的发电安排,要完全采用市场调节方式,在电价合理又有认购者的情况下,按可销售安排发电。
14.3.3 调度机构对电厂的发电、继电、通信和自动化专业实行归口管理和考核,并定期通报。
第二篇 调度运行规程.
15操作管理制度
15.1 总则
15.1.1 为了防止电网操作上的误下令和误操作,必须统一操作管理,确保操作的统一、协调、准确、快速和电网安全运行,结合黑龙江省电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5.1.2 倒闸操作,系指将电气设备按预期目的由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的行为。电气设备分为四种状态,即:运行、检修、热备用和冷备用。
15.1.3 一切正常倒闸操作,必须使用操作票,操作票系指:
a) 调度端:系统操作票及综合命令操作票;
b)现场端(发电厂及变电所):倒闸操作票。
15.1.4 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使用口头命令,但应记入相应的记录簿中:
a) 事故处理;
b) 由于运行设备发生缺陷,严重咸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撒要紧急停止运行者;
c) 为防止事故而需要紧急操作者;
d) 拉闸限电;
e) 调整出力;
f) 单一项目的操作。
15.1.5 系统操作票使用逐项操作命令,综合操作命令票使用综合命令,口头命令使用逐项操作命令或综合命令。
15.1.6 调度员对所发布的操作命令的正确性负责,不论采用何种发令形式,均应使现场值班人员完全请楚该操作的目的和要求,现场值班人员将调度员发给的操作预令,填写在专用的倒闸操作记录簿上,并按此记录编制本单位的倒闸操作票,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15.1.7 系统操作票和综合命令票的使用范围
15.1.7.l 一个操作任务需要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配合的操作,或只有一个单位操作,影响主要系统运行方式或需要观察对系统的影响者,均使用系统操作票。所谓影响主要系统运行方式,系指操作涉及电网并解环或两个系统的并解列。所谓需要观察对系统的影响者,系指操作对系统的潮流、电压、稳定等有较大影响,需要采取相应措施的。
15.1.7.2 一个操作任务只需一个单位操作,不需要其他单位配合,不影响主要系统运行方式,也不需要观察对系统的影响者,使用综合操作命令票。一个操作任务只需要一个单位操作一次设备,但只需在操作前或操作后,在其他单位变更保护装置(含自动装置,下同)使用方式的,使用综合命令票。单一变更保护装置的使用方式下发口头命令。如保护装置的投停操作与其他单位的一次设备操作必须在中间配合进行。则需使用系统操作票。
15.1.8 编制操作票和下发操作命令,必须使用正规调度操作命令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所谓设备双重名称,系指设备名称和编号。
15.1.9 现场的倒闸操作,必须得到管辖该设备的值班调度员的正式命令后方可进行。
15.l.10 调度员在指挥正常操作时,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操作,迅速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后或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进行操作。
15.1.11 正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或高峰负荷时进行,如果在交接班时操作没完,应操作完或操作到某一段落后再进行交接班,必要时接班人员应协助操作。
15.2 操作票的编制:
15.2.1 操作票由值班调度员填写,填写完后,应根据模拟图板或结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在编制人处签字。
15.2.2 编制操作票的依据
a) 根据检修计划、试验方案及新设备投运方案等填写;
b) 日计划外临时停送电项目和其他临时性操作,按本单位领导的要求填写。
15.2.3 系统操作票填写内容:
a) 开关、刀闸的操作;
b) 有功、无功电源及负荷的调整;
c) 保护装置的投入、停用及变更定值;
d) 中性点接地方式的改变及消弧线圈补偿度的调整;
e) 装设、折除接地线及悬挂、取回"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f) 必要的检查项目和联系项目。
15.2.4 系统操作票应按操作先后顺序,按项依次填写,不得漏项、并项和后加项。所谓并项,系指将有先后顺序的操作,填写在同一项中。
15.2.5 下列情况可在系统操作票里填写在同一项中,但现场倒闸操作票应按操作先后顺序填写:
a) 同一发电厂或变电所,多条配电线开关同时停电的操作;
b) 负荷变电所配合电网全部停电或全部送电时,该变电所内部的全部操作;
c) 在无电压的情况下,开关和刀闸的操作;
d) 装设或拆除接地线及悬挂或取回"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15.2.6 综合命令票的填写内容:
a) 综合令只需填写操作任务和操作时间及注意事项,操作任务应简单明确,写明操作目的和要求,凡属操作的内容,均须填入任务栏内。包括操作范围、装设拆除地线及标示牌等;
b) 对单独线路的停送电操作,操作任务栏内应用双重名称;
c) 注意事项栏内填写调度对现场的特殊要求,或者要求调度本身的注意事项,还包括一些必要的联系事项,如汇报网调或联系地调等;
d) 综合令里不准带分项令,综合令在操作过程中不需要再联系调度。
15.3 操作票的审核和签发
15.3.1 操作票由调度长审核并签发,具有编制、审核人都签字的操作票,方可按规定下发操作预令或下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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