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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电力优质服务目标责任状

2009电力优质服务目标责任状

点击数:7666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8:09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范文

2009年度优质服务工作目标责任状  

考核方(甲方):**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方(乙方):  

为贯彻落实市公司二届一次职代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全年“优质服务零投诉”的工作目标,依据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    乙方年度工作目标  

1、本单位受理投诉办结率100%;  

2、省、市公司及以上的投诉件为零;  

3、省、市公司及以上的上访事件为零;                  

4、**电力报及以上新闻媒体、网络曝光次数为零;  

(投诉方式包含:电话、函件、电子邮件、现场受理、95598、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明察暗访的非正面事件以及有关单位转办函件等)。  

二、    责任期限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    考核管理与奖惩  

1、本单位受理的投诉件,答复处理率未达到100%,每少一件次扣罚月度绩效考核0.5分;答复处理不满意,造成重复投诉的,每件次扣罚月度绩效考核1分;重复且越级(公司职能部门及以上层面)投诉的,每件次扣罚月度绩效考核2分;  

2、发生投诉到公司层面的,经核实每件次扣罚月度绩效考核2分。  

3、发生投诉到市公司层面的,经核实每件次扣罚月度绩效考核3分;年度累计发生3件次及以上的,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并扣罚年度绩效考核2分。  

4、发生投诉到当地政府层面的,经核实每件次扣罚当月绩效考核1分,年度累计发生5件次及以上的,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并扣罚年度绩效考核2分。  

5、发生被当地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件,经核实每件次扣罚当月绩效考核5分及年度绩效考核5分,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资格。  

6、发生被网络曝光的事件,经核实每件次扣罚当月绩效考核5分及年度绩效考核5分,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资格。  

7、发生被《**电力报》及以上媒体曝光的事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发生向省公司及以上的越级投诉件、上访事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    附则  

1、本责任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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