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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光芒、法罗力电热水器抽查不合格

[安徽]光芒、法罗力电热水器抽查不合格

点击数:7444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0:32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商品购买指南

  安徽省工商局近期在合肥、巢湖、阜阳、亳州四市抽查了28个经销单位的40组电热水器,38组合格,合格率为95%。

  本次抽检中,有2组不合格的电热水器,其中标称生产单位为江苏光芒热水器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光芒”、型号为“GD5025C-II”的电热水器开关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应是设计上的疏忽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称生产单位为法罗力热能设备(中国)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法罗力”、型号为“PSEH-40”的电热水器,开关标志及接地措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电热水器的易触及金属外壳未连接到接地端上,属安全性不合格,存在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隐患。

  在这次质量监测中,被抽检电热水器中的家电下乡产品均通过检测,全部合格,说明国家的家电下乡政策,各个中标的电热水器生产厂家给予了极大的重视和积极的贯彻。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工商局依法查处,并监督经营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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