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五五电子网电子知识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正文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点击数:7981 次   录入时间:03-04 12:02:40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操作规程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一 、矿灯充电工经专业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不得上岗。    二、按规定穿戴合格防护用品。    三、矿灯实行编号管理,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保管。    四、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要清洗一次。    五、对矿灯实行下井考勤制,对当班矿灯推迟2小时未交回的要及时汇报矿领导或调度室,对于交回的矿灯要认真检查,发现有故意损坏矿灯者,要给予处罚。    六、灯房要保持清洁干燥,温度保持在15—25℃,通风良好。    七、灯房内要有灭火器材。    八、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发放使用:    1、漏液;    2、灯头、灯盖闭锁失灵:    3、充电不足    4、玻璃破裂    5、灯线破损:    6、灯不亮或闪灯。    九、日常充电注意事项及充电步骤:    1、把用过的矿灯熄灭,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再把灯头上充电插孔插入充电架插销中,拿住灯头以顺时针方向旋转l80度,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2、在充电时,经常注意电压表的变化,随时调整调压器,使电压保持在5V+-0.1V范围内;    3、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45℃;    4、正常充电流不准超过lA;    5、使用的矿灯充足l2小时,终止电流在0.1A以下,充电后要保证正常亮灯11小时,否则不准发放。    6、在充电中电源中断,应立即将灯头断电,以防整流元件放电;    7、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矿灯要及时更换;    8、连续使用的矿灯l0一l5天应补1次蒸馏水,补水工作应在充电后9—10小时进行;    9、按规定时间调整电解液比重,正常矿灯充足电后其电解液比重为l.28+-0.01(30℃),三个月调整一次,调整比重工作应在补水后第二天进行。

本文关键字:电工  操作规程机械设备 -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