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岗位安全职责﹑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责任
1.1 负责日常例行保养,对塔吊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记录。
1.2负责在起重工作中的人员和机械安全。
1.3 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机长、班长和主要工种的工人必须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2.2机组工班人员必须有足够的精力,每天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2.3机组工班人员严禁酒后工作。
2.4配专人观察各重要部件有无裂痕、限位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
2.5操作人员应休息好,衣服穿戴要整洁,严禁穿拖鞋或赤脚工作,女司机的头发必须卷放在帽内,以利安全生产。
3、上岗准备工作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包括:各安全保护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电动机工作是否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损坏;电压符合规定。
3.2看周围有无障碍物。
3.3观看指挥信号。
3.4捆扎是否合格。
4、操作规程
4.1、塔吊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使用。
4.2、使用前应检查塔吊钢结构各部件的杆件有无变形,检查螺栓连接有无松动,并及时加以紧固。
4.3、使用前应检查电缆卷筒和集中电环的完好情况。
4.4、使用前应检查各转运部位及润滑点的润滑油量。
4.5、使用前应检查工作机构和制动器的地脚螺栓固定情况,检查制动器的铰点和闸瓦的松紧。
4.6、使用前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工作正常,有无杂音及异响,限位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事可靠。
4.7、塔吊作业必须有专职操作工和地面指挥员,操作人员在得到明确的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作业,开机前必须鸣笛示意。
4.8、塔吊必须在生产厂客规定的起重作业性能范围内作业,严禁超负荷运行。
4.9、塔吊严禁斜吊,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的大件物品,严禁起吊埋入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品。
4.10、吊物上站人不准吊,严禁高空坠物。
4.11、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4.12、起吊物品必须捆扎牢靠,严禁起吊松散、零乱的物品,雨天作业应先试吊,证明制动系统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4.13、起吊重型构件时,应先吊0.5m左右,然后落下再重新起升。
4.14、工作过程中,如电源突然中断,或电压显著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转至零位,并拉开刀闸;此时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设法小心放松制动器闸瓦,使重物徐缓下降到地面上。
4.15、操作人员起吊前须检查各限制器,需调整时要及时调整,严禁使用缺少安全装置的塔吊。回转、变幅、起升、行走机构要及时添加润滑油。
4.16、起重机工作时,风速应低于6级,遇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行走式塔吊还应夹好夹轨器。
4.17、塔吊晚间作业,除塔吊本身照明外,工地现场也应保证良好的照明,否则严禁作业。
4.18、塔吊作业完毕,吊钩上严禁挂物,吊臂转到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至最高位置,小车停在起臂中部,依次切断所有电源,只留塔帽和起重臂障碍红灯示警,锁好司机室方可离机。
4.19、离开驾驶室前,还应再一次注意检查取暖、制冷设备的电源是否已经切断,检查并清除怠驶室内存留的润滑材料和其它易燃物品。
本文关键字:塔吊 操作规程,机械设备 -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