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内作业的安全要求.《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内的作业。
引用标准
TJ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3805-83 安全电压;
GB3787-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388.1-9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GB13955-92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运行;
HG23014-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1-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74号。
定义
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作业场所。
设备内作业: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作业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
安全隔离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的隔离。可用一块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离,不能用水封或是阀门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的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清洗和置换: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以下的要求:
氧含量18~21%;
有毒气体的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通风。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打开所有的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的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定时监测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进行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设备;
采样有代表性;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照明和防护措施
进入到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在缺氧和有毒的环境中,必须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在易燃易爆的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在酸碱等腐蚀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的护具。
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伏。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个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应采取相互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伍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设备外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物品。
监护
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单位负责办理。
作业单位接到《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由该项目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的单位应填写的内容。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后方位生效。
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按HG23014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应按HG23011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后,并由车间值班长或工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设备内作业结束后,需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本文关键字:化工厂 操作规程,机械设备 -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