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机具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大全
4.1. 千斤顶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1.1. 使用前必须确定吨位,并保持垂直于载荷物,载荷运动方向必须与千斤顶轴线一致,防止千斤顶损坏或受力歪斜飞出造成伤害。
4.1.2. 使用千斤顶时,顶头必须垫木板或其它防滑材料,以防止重物滑动。底部必须置于结实或硬质垫板的基础,防止举重时歪斜。
4.1.3. 千斤顶必须完好,如漏油、螺旋或齿条磨损以及销扣装置有损坏禁止使用。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使用时,应协调动作,配合一致。
4.1.4. 使用大吨位的油压千斤顶时,必须严格检查油压控制系统管路是否完好,确认后方可使用。
4.1.5. 禁止将带负荷千斤顶置于长期无人照管中。
4.2. 手拉葫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2.1. 必须确认吊物吨位在额定载重范围内。禁止超重使用,并定期对其检修。
4.2.2. 起吊重物时,挂钩应坚实可靠,防止滑脱,承挂手拉葫芦吊点应坚实牢靠,承受力应大于铭牌起重量。
4.2.3. 起吊时用力应均匀,用力不能猛升猛降,防止链条脱扣。
4.2.4. 起吊重物时,操作人员应选择安全站位。禁止无人在现场将重物悬挂在空中,若暂时需停留时,应有操作人员在场监护并有防止链条打滑的防护措施。
4.3. 手电钻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3.1. 使用手钻应由电工接线,禁止私自乱接,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或接零线保护。
4.3.2. 电钻拖线必须保护好,禁止乱拖,防止扎坏,割破的电线不准沾油,防止油类,酸碱等腐蚀电线。
4.3.3. 在潮湿地方使用电钻必须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工作,防止漏电伤人。
4.3.4. 使用中如发现漏电、震动、过热或有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止工作,待找出毛病修复后,再行使用。
4.3.5. 电钻在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装拆更换钻头,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应立即切断电源。
4.3.6. 用力压电钻时,必须使电钻垂直工作,防止钻头断折伤人。
4.4. 电动手砂轮、切割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4.1. 电动手砂轮机必须有牢固防护罩和良好的接地线,否则禁止使用。
4.4.2. 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连接螺栓有无松动,砂轮片有无裂纹,金属外壳和电源有无漏电等,如有以上弊病,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
4.4.3. 使用前,首先要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时方可进行操作。
4.4.4. 工作中,要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不准正对砂轮操作。砂轮机要拿稳妥,慢慢接触工件,不准撞击和猛压,磨削时要用正面,禁止使用侧面磨削。
4.4.5. 正在旋转的砂轮机不准随意放置在地面,待停稳后才许放置在指定位置,必须切断电源。
4.4.6. 发现电线缠卷打结时,要耐心解开,不得提砂轮机和电线强行拉动。
4.4.7. 换砂轮片时,要认真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或损伤,配合要妥当,用扳手拧紧螺母,松紧要适当。
4.4.8. 切割机操作时,正面禁止站人,紧固、拆卸切割件时,必须停电源和待砂轮片升到规定位置方可进行。
4.4.9. 切割件必须平稳放置放正,夹固可靠方能作业。
4.4.10 禁止用切割砂轮当砂轮磨削使用。
4.4.11. 手动砂轮机、切割机要放在干燥处,并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修理。
4.5. 气动扳手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5.1. 气动扳手必须使用压缩空气,严禁其它气源代用。气压应保持在0.49—0.63Mpa,禁止在超压下运行。
4.5.2. 使用前应检查油雾器中是否有润滑油,低压运转2分钟,确认运行正常,方可作业。
4.5.3. 使用前认真检查气动扳手板机、胶管、连接是否完好、牢固、密封。
4.5.4. 根据旋转或拆卸螺栓的不同,调整好换向阀的位置,不同螺栓按规定选用不同的套筒。
4.5.5. 使用时,两手必须握紧、扶稳,两腿站稳,叉开距离及前后位置要妥当,以防拆卸螺栓时,螺栓和套筒掉下伤脚。
4.6. 钳工台
4.6.1. 钳工台一般必须紧靠墙壁,人站在一侧工作,对面不准有人。大型钳工台对面有人工作时,平台必须设密度适中的安全网。
4.6.2. 钳工台使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
4.6.3. 钳工台上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工具和工件必须符合定置管理规范要求。
4.7. 虎钳
4.7.1. 虎钳上不得放置工具,防止滑落伤人。
4.7.2. 使用转座虎钳时,必须把固定螺丝销紧。
4.7.3. 虎钳丝杆,螺母要经常擦洗,加润滑油,保持清洁,如有损坏,不得再使用。
4.7.4. 钳口要保持良好,磨平的要及时修理,以防工件滑脱伤人。钳台固定螺丝要经常检查,以防松动,不准使用已滑扣的螺丝。
4.7.5. 用虎钳夹持工件时,只许用虎口最大行程的3/8,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或用手锤击打手柄紧固。
4.7.6. 工件必须放正夹紧。工件超过虎口部分太长,要加支撑。装卸工作时,必须防止工件掉下伤人。
4.8. 手锤
4.8.1. 手锤柄必须是硬质木材做成,大小长短合适,锤柄要有适当的斜度,锤头上必须加楔,以防工作时掉锤头伤人。
4.8.2. 两人击锤,站立的位置要错开方向,打锤要稳,落锤要准,动作协调,以免击伤对方。
4.8.3. 手锤使用前,应检查锤柄与锤头是否有裂纹,锤头上是否有卷边和磨刺,如有缺陷必须修好后再使用。
4.8.4. 手上、手锤柄口、锤头上有油污时,必须擦干净方可使用。
4.8.5. 抡锤时对面和后面不许站人,并要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
4.9. 扁铲(錾子凿子)冲子
4.9.1. 不准用高碳钢做扁铲和冲子。
4.9.2. 使用时顶端有磨刺要及时清理,消除隐患,有裂纹时不准使用。
4.9.3. 工作时要精力集中,把视线集中在工作上,不准四处张望或与他人闲谈,防止打滑伤手。
4.9.4. 錾子不得短于150毫米,刀部淬火要适当,不能过硬,使用时要保持一定的斜角。
4.9.5. 不准用废钻花做冲子使用。
4.10. 锉刀、刮刀
4.10.1. 柄上必须装金属箍,禁止使用没有手柄或手柄松动的锉刀和刮刀。
4.10.2. 锉刀、刮刀不准淬火,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有无裂纹。
4.10.3. 推锉要平,压力与速度要适中,回拉要轻。锉刀,刮刀均不能敲、打或当撬棒、冲子使用,以防折断。
4.10.4. 工作中有油污必须清除干净后才能使用,防止打滑发生事故。
4.10.5. 三角刮刀应握住木柄进行工作,工作完毕擦净装入套内。
4.10.6. 使用半圆刮刀时,刮削方向禁止站人,防止刮刀滑出伤人。
4.11. 扳手
4.11.1. 扳手钳口或螺杆上不准沾有油污。螺杆要配合紧密,防止使用时打滑,在高空作业尤要注意。
4.11.2. 禁止扳口加垫或扳柄加管使用,在扳紧螺帽时,不可用力过猛,应逐渐施力,慢慢扭紧。
4.11.3. 不能当手锤使用。使用活动扳手时,应把死面作为着力点,活动面为辅助点,否则容易损坏扳手或伤人。
4.11.4. 使用电动扳手时,应检查电源插头,插座开关及导线是否良好,如有漏电或缺损,不得使用。
4.11.5. 爪部变形或开裂的扳手,禁止使用。
4.12. 起子
4.12.1. 起子口必须平整完好,槽口配合要适当。起子用力方向不要对着自己和别人,以防脱落或用力猛,滑出伤人。
4.12.2. 使用起子时姿势要正确,均匀用力。在狭窄站不稳的地方用起子时,特别注意自身安全。
4.12.3. 不能把起子当錾子,撬杠使用。使用电动起子时注意绝缘良好,防止漏电伤人。
4.13. 手锯
4.13.1. 锯割时,工作必须夹紧,不准松动,锯齿方向要正确,压力和推拉速度要适宜,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4.13.2. 安装锯条时,松紧螺丝要适当,方向正确,不准倾斜使用。
4.13.3. 工件将锯断时,要轻轻用力,以防压断锯条或下落折断伤人。
4.14. 板牙、丝攻和绞力
4.14.1. 工作前应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攻套丝和绞孔要对直,用力要适当,防止折断。
4.14.2. 攻套丝和绞孔不要用嘴吹孔内铁屑,防止伤眼,不要用手擦拭工件的表面,以防铁屑刺手。
4.15. 平台、划线工具
4.15.1. 平台必须放平稳,台面上不准堆放杂物,禁止在平台上行走。
4.15.2. 划线完毕,划针头要朝下,以免伤人。工作完毕要把工具按定置管理要求放置好。
4.16. 梯子
4.16.1. 梯子梯档应均匀可靠,不得过大或缺档。
4.16.2. 梯子的顶端应有安全钩子,剃脚应有防滑装置,使用梯子离电线(低压)至少保持2.5m。
4.16.3. 放梯子角度以60°为宜,登梯子时,下面必须有人扶梯,不准站在顶档上工作。
4.16.4. 梯子折断或有裂纹,应及时修复,否则禁止使用。
4.16.5. 人字梯高度不得超过2.5m,中间必须有可靠的绳扣连接,防止两脚分开滑倒伤人。
4.17.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17.1. 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电器、钢绳、机械传动、制动刹车等部件是否完好,确认后方可使用。
4.17.2. 起吊荷重不准超过名牌规定限额,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起重物体必须挂稳捆牢,起重高度适当,运行平稳,防止撞击。
4.17.3. 严禁戴手套和湿手操作电器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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