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正常磁场内。
b.
磁场的水平梯度和垂直梯度变化较小,在半径2m及高差0.5m范围内磁场变化不超过设计总均方误差值的1/2.
c.
附近没有磁性干扰物(特别是可移动磁性干扰物),并远离建筑物和工业设施(如铁路、厂房、高压线等)。
d.
所在地点能长期不被占用,有利于标志的长期保存。
7.2.1.2 分基点:亦即分区日变站,要求是:
a. 位于平稳磁场内
b. 靠近驻地,使用方便。
c.
参照对总基点要求的第b. c.d款执行。
7.2.1.3 仪器校正点:用于了解一天或一段工作时间内仪器性能是否正常。
a.
位于磁场梯度较小处,即避免在异常上或磁场变化杂乱处,并应设立标志,每次对校正点时的点位和高度尽可能一致。
b.
附近没有可移动磁性干扰物。
c.
在观测路线上或其它便于使用的地方。
7.3 基、测点观测
7.3.1 每个闭合观测单元的观测,必须始于校正点,终于校正点。长剖面工作,如一天内不能结束工作并回到校正点进行观测,须在当日观测的剖面末端设2~3个连接点,次日观测从重复各连接点的观测开始,并于剖面观测结束后回到校正点观测。当在校正点上的前后两次读数经日变改正后的差值超过两倍观测均方误差时,则全闭合观测单元工作量报废,并查明仪器不正常的原因。
7.3.2 测点观测时应严格遵守下列要求,并随时注意观测结果的变化,及时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
7.3.2.1进行测点观测时,一般作单次观测即可满足精度要求。
7.3.2.2观测时,观测人员必须“去磁”即不能带小刀、发卡、皮带扣、鞋扣等磁性物品,必须携带的磁性物件和其它有磁性的设备应离开测点一定距离。这个距离可以通过试验确定,以不影响观测结果为原则。
7.3.2.3 观测时应保证点位正确,同时每次观测时探头的高度均应保持一致。
7.3.2.4 观测时如遇有事故(如仪器受震),仪器性能可能发生突然变化时,应即回到震前测过的几个测点(点位要正确)上作重复观测,必要时应回到校正点上作重复观测,以检查仪器性能,当确认仪器性能正常以后,方可继续观测。
7.3.2.5当观测结果出现如下变化时必须采取的相应措施:
a. 当相邻两测点读数相差较大时,或当有值得注意的地质现象时,须加观测点。
b. 当相邻测线的异常特征明显不一致时,须加测线。
c. 当测区边缘发现可能有意义的异常或值得注意的地质现象时,须追踪观测。
d. 随时注意异常与周围地质现象之间的关系,记于备注栏内,必要时需试测岩石磁性或采集标本。
e. 遇有磁性干扰物(如铁路、厂房、井场、高压线、有磁性的岩坎或岩石堆等)时,须合理移动点位,避开干扰,并加注记以备日后核查。
7.4 总磁场梯度观测:用质子磁力仪进行垂直或水平梯度观测时应按设计书及以下要求执行。
7.4.1 尽量缩短两次磁场测定时间,同一对数据要求两秒内完成。
7.4.2 进行垂向梯度测量时,两探头的联线不能偏离垂线10°。进行水平梯度测量时,两探头的联线不能偏离水平线10°,其沿测线的方位误差不大于10°。
7.4.3 在弱缓异常上,要选择合适的探头间距离Δh和ΔX,使磁梯度异常峰值处两探头所测磁场值之差为设计允许误差的十倍以上。
7.5 日变观测
7.5.1 对日变观测仪器及观测方法的要求
7.5.1.1 应在投入生产的同类型仪器中挑选性能最好的磁力仪进行日变观测。采样间隔应符合对日变改正误差的要求。
7.5.1.2 每个日变站的To值一经选定,不应变动。
7.5.2 每个日变站可控制的磁测范围,需经试验确定(见附录B)。当测区地电结构有较大差异时,应按地电结构的不同,分区设立日变站,或在开工前,于地电结构不同的各个地区同时进行精密日变观测,若证实各站间的差异不大时,才可扩大日变站的控制范围。在进行日变观测期间要注意对磁力仪的保护,要把磁力仪放在能避风遮雨的容器内,防止阳光曝晒。要有专人进行日变观测。
7.5.3 在一个工作日内,日变观测应始于早校正点观测之前,终于晚校正点观测之后。
7.5.4 在每一个测区开工前,应作少量的昼夜连续观测,以了解仪器性能和短周期日变持征。
7.5.5 遇到磁暴或磁扰较大时应停止工作。
7.6 磁性参数的确定和磁性标本的采集。
7.6.1 标本采集与物性参数测定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7.6.1.1 在异常和矿化蚀变地段,凡能采到新鲜岩石的地方,必须采集标本。进行各种磁参数的测定工作,每个测点不应少于5块标本,以提高代表性。
7.6.1.2 对典型剖面上的全部钻孔及其他有关勘探线上钻孔的岩芯,要进行磁性测定工作,岩芯取样密度依岩性及矿体特点而定,在每点上取两块标本。
7.6.1.3 选择一些典型标本作岩矿鉴定、光谱或其他分析。
7.6.2 测定标本磁性参数的灵敏度要与磁测总精度相适应,并满足异常解释的需要。实际工作应按附录C要求执行。当视磁化率大于0.01SI时,要作退磁改正。
7.7 原始记录
7.7.1 磁测工作的原始记录
对使用质子磁力仪或地面光泵磁力仪的高精度磁测工作,应包括:
a. 仪器调节,校验及标定的观测记录(含转录磁带)。
b. 基点选择,与确定To值的观测记录(含转录磁带)。
c. 生产性的观测记录(含转录磁带)。
d. 日变观测记录(含转录磁带)。
e. 地形图定点记录及其他测地记录。
f. 各种质量检查的观测记录(含转录磁带)。
g. 说明上述各种观测记录工作情况的野外实时记录本。
h. 磁参数测定记录与采样记录。
7.7.2 对记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7.7.2.1对各种原始记录,应按测区、工作比例尺和记录性质分类,依照统一的格式,编成标准化的文件,以便于数据处理。
7.7.2.2 各种记录要及时汇编成册并编号,不得随便插页和撕页,记录内容不得涂改和擦改(因记错需修改时,要用横线把错误记录划去,在旁记下正确数据并签名以示负责)。
7.7.2.3 记录所用各种符号和代号要统一、明了、避免混乱,记录的有效数字要和精度要求相适应。
7.7.2.4 记录要完整,对记录本和打印记录的页首,页末及各栏要按规定填写齐全。
7.7.2.5 记录要用中等硬度的黑铅笔书写,字体工整,不得使用自造的别字作记录。
7.8 质量检查与评价
7.8.1 高精度磁测工作的质量检查率不低于3%~5%,精测剖面的质量检查率应达到10%,绝对点数不少于30点。质量检查点的分布要均匀。关于微磁测量工作的野外观测质量检查与评价,按专项设计的要求执行。
当检查结果误差超过设计规定,或在某些地段存在明显系统误差时,应适当增加检查量,以提高检查结果的可信度。
7.8.2 高精度磁测的质量,要分测区,分比例尺,分工作性质(面积性工作,剖面性工作)评价。计算均方误差时,可将误差过大的个别点舍弃,但舍弃数不得超过相应检查点数的1%。
7.8.3 磁性参数测定的质量检查率应达10%。检查时对仪器安置,标本体积测定和装盒等,均需要重新进行。磁化率和剩余磁化强度的测定质量,以平均相对误差为评价标准,计算公式与5.2.2条第(2)式相同。剩余磁化强度向量的方向测定质量,以算术平均误差为评价标准。误差限10%~30%,由设计书确定。计算公式为:
Ai ……………………………(5)
式中: Ai—第i块标本的原始观测与检查观测之差;
n—检查标本块数;
—算术平均误差。
7.8.4 当发现野外观测阶段的工作不够完善,或因资料整理和异常研究需要时,要及时地补做一定的野外工作。
8. 资料整理、图件编制与成果提交
8.1 资料验收次序
8.1.1 检查验收7.7.1条包括的全部原始记录。
8.1.2 对磁测资料和日变资料作预处理:去掉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对数据进行编辑;对原始观测值进行各项改正,改正的内容是:
a. 基点改正与正常场改正,最小改正值为0.1nT。
b. 对普通测网观测值作日变改正,最小改正值为0.1nT。
c. 计算垂向梯度观测值,计算到0.1nT/m。
d. 把经过预处理的磁测资料转存到磁带上并用打印机把数据列表打出。
8.1.3 对各原始记录、表册进行整理、编目和编号,编制原始资料索引。
8.1.4 对于预处理自动改正和计算的结果,要检查计算程序和使用的重要常数是否正确、发现错误立即改正。
8.1.5 计算所取得的有效数字和每一个计算步骤的标准值,要与仪器性能指标及工作精度相适应。
8.1.6 检查验收时对下列原始数据应予作废。
a.
用不符合设计书和本标准要求,显然不能保证既定观测精度要求的仪器测得的数据。
b.
经检查测地工作质量不合要求的相应磁测数据。
c.
工作中仪器设备性能变化超出允许范围时相应观测单元的磁测数据。若这类资料的数量很大,应作系统检查观测,当查明其毫无利用价值时再予以报废。
d.
日变资料作废当天的相应磁测数据。
e.
观测或记录不符合设计书或本标准要求,导致无法利用的数据。
f.
经检查质量不合格而又无法补救的数据。
g.
标本不符合规格(体积太小或严重风化等);定名错误而又无法订证;测定方法不正确或测定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磁性参数资料。
8.2 图件编制
8.2.1 磁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图件:
8.2.1.1 说明工作情况和成果的主要图件,包括: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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