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高精度磁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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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
0.3
注:操作及点位误差中,含点位不重合、探头高度不准、探杆倾斜等误差。
5.3 总基点与各种改正方法
5.3.1 总基点为全测区的零点,即异常起算点。如工区范围较大时可设立分基点,总基点与分基点组成基点网。
使用质子磁力仪测定地磁场强度,无需用基点网进行地磁场值传递和基点网联测,但需消除日变影响,求出各基、测点之间地磁场的真正差值。因此,除总基点外,各日变也担负着测区分基点的作用,并通过日变改正,把测区的观测值归一化到同一时间。
若总基点的T0值(见附录B)为已知时,各分基点即可直接使用总基点的T0值进行日变改正,此时无需再作总基改正。若总基点尚未确定,可先假定一个T0值,各分基点统一使用此T0值作日变改正。待选定了总基点并测出其T0值之后,再按这两个T0值之差作总基改正。可参照附录B执行。
5.3.2 在日变改正中,要提高对地磁场短周期变化的改正精度。因此,应按地电结构的差异分区设日变观测站,按需要的精度确定采样间隔,进行日变改正。可参照附录B执行。
5.3.3 当测区范围内或剖面长度内正常场变化超过表1误差限时,必须进行地磁场正常梯度改正。当测点与总基点的高差超过表2所示高度改正的误差限时,必须进行地磁场垂向梯度改正。按附录B给出的公式和改正方法执行。
5. 4 专门剖面与专项工作的设计
5.4.1 在所有正式面积性工作中,必须设计典型剖面。
典型剖面应布置在能概括反映区内不同地层、火成岩、构造和矿产的地方,并最好能与已有地质剖面重合。剖面的数量由地质情况的复杂程度和磁场变化情况以及工作任务确定。长度应大于地质情况已知地段的宽度,观测点距可根据需要而定,以能取得不同地质体上的详细对比资料为原则。观测精度应适当提高。
5.4.2 当需要对异常作定量推断时,必须设计精测剖面。
精测剖面应布置在最能反映异常特征,最少干扰,最利于进行定量计算的地方,并尽可能与已有勘探线重合或通过已有探矿工程。剖面应是直线,其方向应垂直于异常走向或通过异常的正负极值点。剖面数量视异常情况而定,剖面长度要使两端出现正常场。剖面点距和精度要求据定量推断的需要确定。
5.4.3 应根据工作需要设计“微磁测量”,配合地质填图,研究构造,确定隐伏矿化的地表标志,研究接触带热作用过程以及浮土的磁不均匀性等。微磁测量工作应在全区合理布置,既要布置在已知情况较多的典型地段,也应包括需要研究解决地质问题的地段,其数量视需要而定。微磁测区取正方形,有两个边平行南北方向,在研究有明显走向的杂岩时也可使用垂直于走向的矩形面积。微磁测区必须使用较密的测网,使观测结果反映出表征研究对象的磁场精细结构及其典型统计特征量。
5.5 测地工作
定点方法应根据工作任务、工区地形和以往测地工作程度等具体条件确定。
5.5.1 对中小比例尺磁测工作,宜利用较工作比例尺大一级或同级的合格地形图定点,或采用航片定点等新技术以提高效率。所定点位的最大平面误差值,在按工作比例尺作的图上必须大于2.0mm。
5.5.2 对等于或大于1:1万的磁测工作,应采用仪器敷设基线,并在此基础上逐点或隔点测定测点(全仪器法),或敷设控制点网(半仪器法)。所定点位的最大平面误差值,在按工作比例尺所作的图上必须不大于2.5mm。(在通视条件极差的地区,在不影响完成地质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按下式计算的相邻点距离的相对误差值须不大于25%。
5.5.3 应按地形图上所定点位确定每个测点的高程。一般高程误差不大于高度改正允许误差,如表2:
表2 高程误差分配表
磁测总误差,nT
高度改正误差,nT
允许高程误差,m
5
1.0
41.6
2
0.7
29.2
1
0.28
11.6
5.5.4 为便于磁测资料的长期利用,对测网基线的端点、重要剖面的端点、磁测总基点、基点及主要异常位置,以及建议的异常查证工程位置,都应与附近三角点进行联测,求出坐标值并标绘在地形底图上,必要时可将上述点位的永久标志向当地政府托管。
5.6 磁参数测定工作
5.6.1 高精度磁测工作均需进行磁性参数调查。尤其根据地质—地球物理模型进行间接找矿时,对磁参数的调查了解必须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进行。
5.6.2 应根据磁参数的研究任务,结合工作地区的地质条件及岩(矿)石磁性强弱选择合适的磁参数测定方法,并按每个异常都应解释和交待的原则确定标本采集点的分布,要求采集新鲜的岩、矿石标标。每类岩石标本不少于30块,按测定方法的要求,确定标本的大小、规格,提出进行岩矿鉴定、化学分析等补充研究的方案。当具有已知地质断面和相当的磁异常曲线,该曲线又能以计算磁性地质体的总有效磁化强度时,要尽可能通过反演计算求出磁性地质体的总有效磁化强度。
5.6.3 磁参数的测定灵敏度应不低于10-5SI。
5.7 生产技术试验工作
5.7.1 在新区开工生产前的技术试验内容一般有:
5.7.1.1查明有代表性的磁场特征,包括强度、范围、梯度变化等等,以检查工作精度、磁参量及测网密度的选择是否合理。
5.7.1.2 查明某些重要干扰因素的大小和特征,了解消除或分辨干扰的可能性,确定信噪比。
5.7.1.3检查仪器设备的工作性能。
5.7.1.4要在测区内几个不同的典型地段,作3~4个高度(如0.5、1、2、4m)的磁测试验,仔细研究表层磁性不均匀的影响,以此作为选择最佳探头的依据。探头最佳观测高度一经确定,必需在全测区内保持不变,其误差不应超过探头高度的十分之一。
5.7.2 当生产过程中出现设计未曾料到的地质情况,必须修改设计规定的方法技术方案时,或是为了选择解释推断方法或摸索成果解释的经验,应分别进行技术试验或专题试验,以便确定新的方法技术方案和搞清某些异常特征和规律。
5.7.3 试验工作的各项质量要求,一般应根据需要采用较高的观测精度、测量较多的磁参量,较密的观测点距并在不同观测高度上进行,只有取得内容丰富,高质量的试验结果,才能使进一步工作在可靠的基础上进行。
6 仪器设备
6.1 对仪器设备的基本要求
6.1.1用于同一工区,同一性质工作的仪器,而且是测量同一参量的,类型要尽可能相同。用于生产观测、日变观测及磁性参数测定等各类仪器应配套。
6.1.2生产用仪器设备应有一定的备用量。
6.1.3各类仪器的零、部件要齐全完好,易损零部件有一定量的备品。工具齐全,配套情况良好。仪器的档案要完整。
6.1.4 仪器的精度必须满足设计书要求,其他各项性能满足设计书、仪器说明书及铭牌规定。如上述要求不能满足,则待检修达到要求或配套齐全后再行领取。
6.1.5 应按磁测总精度的要求,选用相应精度级别的磁力仪。
6.1.6 领取仪器与装备时,领用单位应派熟悉仪器装备性能的人员,对所领仪器装备逐台进行检查填写仪器使用登记本。
6.2 仪器设备的性能校验
6.2.1 正式生产前,应对所有用于生产的(包括备用的)仪器的性能,可达到的观测精度和各仪器间的一致性,进行现场校验,以保证满足设计书和本规程的要求。
6.2.1.1 校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
6.2.1.2 观测点数不少于50个,其中少数点要处于较强的异常场上(约为均方误差的5倍以上)。
6.2.1.3 各仪器的观测结果无明显系统误差。
6.2.1.4 用全部仪器重复观测值算出的总观测均方误差值不大于设计均方误差值的2/3。用多台仪器进行重复观测,计算总均方误差的公式为:
………………………………………………(4)
式中:Vi——某次观测值(包括参与计算平均值的所有数值)与该点各次观测值平均数之差;
n——检查点数,i=1,2,…n;
m——总观测次数,等于各检查点上全部观测次数之和。
对于仪器噪声不符合设计书要求的,有明显系统误差的以及观测均方误差达不到要求的仪器,应查明原因,必须重新进行调节和校验,如仍达不到要求,则应停止使用。
仪器经过调节和检修,则应重新进行性能校验。
6.2.2 在每一测区正式开工前与工作结束后,均应对使用的仪器的噪声均方根值,观测精度与一致性等进行测定,检查其变化情况,检查方法按仪器说明书及附录A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6.3 对仪器设备的保安和维护
6.3.1 仪器设备的使用和保管
6.3.1 .1 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仪器的发放单位和使用者,应对仪器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未经主管单位和操作者本人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交接仪器时交接双方进行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6.3.1 .2 仪器和配套设备应建立使用簿,记录其性能变化,调节检修,使用及交接情况,作为档案随仪器保存。
6.3.1 .3 使用、保管、运送仪器设备时必须防水、防潮、防暴晒、防震、防尘。严禁将仪器放置在潮湿、不清洁和不安全的地方。
仪器箱内应经常备有有效的干燥剂。雨季野外工作时,要随身携带防水塑料套,在低温条件下工作时,可将仪器提前1~2h放在室外,以消除室内与野外温差过大对读数的影响,在多风沙地区工作时,收工后应将仪器设备用布包严。
6.3.1 .4 运高精度磁力仪时必须由工作人员随身携带,妥善维护,严禁寄存和托运,如因特殊情况必需托运时,应经领导批准,然后妥善包装,装入结实的木箱,仪器与各零部件之间应有足够厚的“缓冲”材料,并保价托运。
6.3.1 .5 仪器设备所属的零配件、备件和工具要随仪器设备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弃置或作他用。
6.3.1 .6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修理,禁止凑合使用。
6.3.1 .7 操作仪器应按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执行。严禁将仪器的输出专用插口与其他仪器联接,而只能与专用外接设备(打印机,磁带记录机等)联接。
6.3.2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修
6.3.2.1 严禁随意拆卸仪器,而且应防震、防摔、防碰等。
6.3.2.2 仪器不正常时,必须先排除外部原因,如电池、电缆、接插头的接触不良及短路等。在断定非外部原因后,才能将仪器送回修理。
6.3.2.3 日常保养包括每日用毕后擦净尘土、汗迹,特别是各插口(座)要保持清洁。
6.3.2.4 每月要对仪器设备全面保养、检查一次,每年应全面检查、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结果,记入仪器使用簿。
6.3.2.5 对仪器设备的调节与检修应由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员,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7 野外工作
7.1 定点工作
测地工作应按本标准及物化探测地规范及设计书执行。
7.2 基点的选择
7.2.1 对各类基点的要求
7.2.1.1 总基点:其位置必须实地确定,要求是: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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