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定向穿越敷管安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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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定向穿越敷管安全技术规定
13.1 一般规定
13.1.1 定向穿越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料:
1 工程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2 穿越轴线两侧各2—3m范围内的工程物探成果报告;
3 定向穿越工程施工图及设计文件。
4 《 定向穿越敷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 项目质量保证计划 》和《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
5 经报批的各项施工许可证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海道路管线非开挖工程保护地下管线监督登记表》、《上海市道路管线监护交底卡》等。
13.1.2 对工程邻近范围内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施工单位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进行必要的施工沉降监测,以确保建(构)物及地下管线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营。
13.1.3 工程所使用的管材、材料、制品等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必要的试验资料。
13.1.4 工程施工的轴线定位点和水准基点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并经常复测。
13.1.5 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3.1.6 穿越河流、铁路、公路和其他设施,需经具有管辖权的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
13.1.7 承担定向穿越敷管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企业资质。
13.1.8 采用定向穿越敷管的非开挖工程,必须严格遵守规划许可的管线平面管位和竖向标高。施工中必须使用载有计算机能将定向钻进的原始三维空间数据记录下载、跟踪测量的专业设备(仪器),必须签定跟踪测量、竣工档案归档合同。
13.1.9 有关地下管线探查、测量,数字地下管线竣工图和数字地下综合管线图的编绘,按国家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94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下管线测绘规范》DGJ08-05-2000、J10046-2000执行。
13.1.10 有关地下管线轨迹精确定位,必须由有关机构认定的第三方测量单位或非开挖行业权威技术中介机构实施。
13.1.11 定向穿越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程外,有关防水、防火、防灾、爆破作业,文明施工等规定,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13.2 施 工 准 备
13.2.1 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代表向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其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穿越地质,地层;
3 穿越曲线和穿越结构;
4 本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
5 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施工安全技术指标;
13.2.2 开工前必须组织现场交桩,对穿越控制桩的位置、桩号、里程、坐标、高程,穿越的入土点、出土点位置详细交接。
13.2.3 线路踏勘,核实工程勘察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了解沿线各地段的地质、地貌、地层结构特征,土层的性质、空间分布和对地基承载力的评价。重点核实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地段的地貌特征,穿越断面的地层结构和对河床、岸坡的稳定性评价。
2 了解沿线不良地质现象的类型、性质、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核实整治措施和防治工程设计参数。
3 了解地下水的类型,水位变化幅度与规律,查明施工降水设计参数,承压水对基坑稳定性的影响。
4 核实沿线暗埋的河、湖、沟、坑的分布,埋深及覆盖层的工程地质特征。
5 核实沿线的松软地层,可能产生潜蚀、流沙、管涌和液化地层的分布范围,埋深、厚度及其工程地质特征。
6 核实环境水和土对管道腐蚀性的评价。
7 了解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性计算、基坑降水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程度,核实支护方案和相应技术措施。
8 核实施工地段各类管线的类型、埋深、位置和路由,判断因地基差异沉降导致管线损坏的可能性。
13.2.4 工程物探,应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内容包括:
1 查明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走向、埋深(高程)、类别、材质、规格等,核实地下管线图。
2 查明场地内地下管线的敷设状况及在地面上的投影位置和埋深,并在地面上设置管线点标志。在明显管线点上应对地下管线进行实地调查和量测;在隐蔽管线点上应用仪器探查地下管线的地面投影位置及埋深。必要时采用真空点探机查明地下管线分布和标高。
3 管线点宜设置在管线的特征点上,其包括交叉点、分支点、转折点、起止点,以及管线上附属设施中心点等。
4 地下管线探测安全保护规定按《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94附录A执行。
13.2.5 施工前技术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采用开挖探槽或钻探取样方法,核实地层状况(土层分类、孔隙度、含水性、透水性、地下水位、基岩深度和含砾石比例情况)。
2 根据地形、地表及障碍物等限制条件,确定钻孔孔位。
3 查清地下管线(设施)的分布、性质,水域覆盖面积和深度等。
4 明确铺设管线的性质、材质和施工方法,确保施工工艺达到设计标准。
5 了解相邻管线的钻孔结构、钻进和施工方法,制定避让的安全技术措施。
6 策划施工场地中钻机及辅助设备、机具的平面布置。
7 落实施工供电、供水条件和施工临时占道、交通条件。
8 根据工程和施工安全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
13.3 测 量 放 线
13.3.1 测量放线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设计图纸,放出穿越中心轴线、确定钻机安装位置、规划作业场地,复核穿越入、出土点坐标和两点间的水平距离。
13.3.2 建立基准点并加固,防止位移。
13.3.3 在入土点,应根据管线中心轴线 ,测量并确定钻机安装位置,蓄水池及泥浆池的占地边界线。
13.3.4 在出土点,,应根据管线中心轴线和占地宽度(一般为8-12m)和长度(为穿越管线总长度加20m),放出管线组装场地边界线和泥浆池占地边界线,并标志出拖管车出入场地路线和地点。
13.3.5 测量放线一般用全站仪、百米绳、50米卷尺进行。测量结果除现场钉立木桩标识外,还应做好书面记录。
13.4 现场三通一平及材料准备
13.4.1 施工现场达到“四通”(路、水、电、讯),“一平”(施工场地平整)。供水量、供电量正常,循环道路通畅
13.4.2 确定钻机、附属设备、机具的位置并予以平整加固,另需标注场地内的架空线路情况,钻机及附属设备与电力线应保持3.0-4.0m的距离;高压线下方10m范围内不准停放钻机或堆放物料
13.4.3 管线预制场地应达到平整、连续无障碍
13.4.4 开挖排水沟,插设安全警示小旗,安装安全围栏和防护屏障设施
13.4.5 工地设置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库,其5m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
13.4.6 布置控制噪音、控制粉尘排放、控制光污染、控制污水处理措施
13.4.7 为保证施工车辆和设备的通行,应修筑施工便道连接公路与作业场地,必要时设专岗协助交通疏导,确保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
13.4.8 定向穿越的管材(钢管、MPP、PE等)应符合本规程的各项技术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国家专业检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厂的合格证。
13.4.9 管材的包装、运输、存放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13.4.10 所用主要材料(膨润土、高分子聚合物、动力燃油、润滑油、钻杆丝扣油等)均应在施工前按计划要求运抵工地,并由专人保管。
13.5 钻机进场、安装和调试
13.5.1 钻机类型及其性能和应用范围应满足表13.5.1要求,钻机在拉力、扭矩、泵量、泵压等方面应有足够的能力。
表13.5.1 钻机类型及其性能和应用范围
序号
类型
回拖力(吨)
施工管径(DN)
施工长度(M)
备注
1
大型
451-600以上
600-1100
300-1500
2
中型
150-450
426-900
200-1000
3
小型
60-149
377-813
100-600
4
小型A
13-59
139-610
80-400
13.5.2 钻头是定向钻进的重要工具,对不同的土层、岩石,须采用不同的钻头。
13.5.3 钻杆要求有很高的物理机械性能,必须有足够的轴向强度承受钻机给进力和回拖力;足够的抗扭强度承受钻机施加的扭矩;足够的柔韧性以适应钻进时的方向改变(钻杆的外径和壁厚对钻杆的弯曲半径有直接影响);足够的抗疲劳破坏能力以应对复杂和恶劣的工况;还要尽可能地轻以方便运输和使用;同时还要耐磨损。
13.5.4 钻机进场或将钻机卸下和装上拖车时,要设置安全区域标志。从拖车上装、卸钻机,必须确认拖车已经停稳并刹车,如拖车上有冰雪或油脂易打滑时,需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作业;如通过操作台开动钻机,在装、卸作业时,操作手必须系上安全带
13.5.5 钻机应停放在拟敷设管线中心轴线起始位置上,其首要条件是要有足够的空间,确保在不超过钻杆弯曲半径的情况下达到设计深度;其次,计算钻孔轨迹深度所需的最小后退距离,应先明确钻孔深度和钻杆入土的角度,将深度除以入土角度便可算出钻机所需的最小后退距离。
13.5.6 钻机应安装牢固平稳,必须采用地锚进行固定;检查调整钻机工作角度;根据穿越管径、长度和钻具的承载能力调整拖拉力。
13.5.7 开工前应全面检查钻机、钻具和附属设备,并按钻机操作规程进行维护保养,经检验合格后试运转。
13.5.8 钻机接地保护装置应固定牢靠,经测试电击报警装置正常后,方可作业。
13.5.9 司钻工、控向工、泥浆工、电焊工、热熔焊工、起重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施工人员需经安全技术和岗位安全操作教育方可入场。
13.5.10 必须配备通讯联络设备,入土点和出土点的操作人员应用双频无线通讯设备进行联系。在应急状态下,首选红、白旗信号指挥。
13.6 控向测量
13.6.1 无线控向系统能满足常规定向穿越工程的需要,但规模较大或地下设施(障碍)较复杂的工程,应使用有缆式控向系统,确保控向的高准确度。
13.6.2 控向测量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控向磁方位。控向设备的检查及校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控向系统(接收器、遥显器、传感器)电源应充足;
2 接收器、传感器信道必须匹配;
3 钻进之前,必须检查传感器是否提供正确的钻头深度、倾角和面向角;
4 使用控向系统前必须仔细调校;如更换传感器、接受器、钻头体时,须重新校准;如采用有线控向系统时,应复核磁偏角,调校数据应存入电脑,以便核对。
5 实施钻进之前,必须掌握施工场地周围的干扰信号,以确定传感器的接收频率,或采取屏蔽措施确保控向准确。
13.7 泥浆(钻进液)配制
13.7.1 根据地层情况,在开工前按工程地质土工试验报告提供的地层物理力学指标进行泥浆配制。泥浆粘度应符合表13.7.1的规定:
表13.7.1 泥浆粘度值表
地质状况
粘度值(S)
管径φ(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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