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厂培训学习制度
一、成立机修厂培训学习领导组
组 长:厂长、书记
副组长:技术副厂长
成 员:其他副厂长、培训管理员及各班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培训管理员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组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学习培训、监督检查、效果评估等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学习内容:分企业文化与公共知识、岗位技能与业务知识两部分。
(二)培训方式采用全员集中培训,每月五次。
(三)所有员工必须做好学习记录。
(四)每月由培训管理员对全厂学习工资进行二次分配,其中临时工系数为0.5,核算员、材料员系数为0.8,其他人员系数为1。二次分配结果经分管副厂长、厂长审核后上墙公布并交核算员纳入切块工资计算。
三、考核方式
(一)全员培训考核每月进行一次,首次抽查提问时间为每月21~23日,二次抽查提问时间为每月24日,学习笔记考核和考核结果汇总时间为每月25日。
(二)全员培训考核成绩用百分制进行评估,具体评分标准和要求如下:
1.考核成绩由学习笔记、现场提问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笔记占30%,现场提问占70%。
2.每月对全厂学习笔记全部进行检查,发现一处记录内容不齐全、不规范或记录潦草扣2分,缺少1次学习记录扣6分,不能提供记录本扣30分。
3.现场提问依据被考核人员回答的完整性、熟练程度、理解程度进行打分。其中首次抽查提问不合格扣10分,二次抽查提问不合格不得分。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学习工资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通过厂考核(>90分)及矿考核(≥55分)且出勤达到厂要求者(≥27班),全额获得本人学习工资。
(二)厂考核
1.得分80~90分之间,学习工资下浮40%。
2.得分80分以下,取消学习工资。
3.首次抽查提问不合格学习工资下浮40%,二次抽查提问不合格取消学习工资。
4.因故不参与厂考核的,学习工资下浮50%;无故不参加厂考核的,取消学习工资。
5. 各班组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组长学习工资上浮20%,班长学习工资上浮40%。各班组培训合格率低于90%,对等处罚。
(三)矿考核
1.在矿考核中学习笔记被扣1分,学习工资下浮40%;被扣2分,取消学习工资。
2.特殊工种培训、复训考试不及格,扣本人所在班组综合考核2分;如培训或复训特殊工种为本人所属工种的,取消学习工资。
3.在矿考核中抽查提问得分55分以下,取消学习工资。
(三)出勤与学习工资
1.当月出勤在21~27班(含21班,不含27班)之间的,学习工资下浮50%。
2.当月出勤在21班以下,取消学习工资。
(四)奖励
1.在厂学习考核中获得优秀(100分)者每人奖励20元。
2.在矿学习考核中获得优秀(学习笔记满分、抽查提问58分及以上)者每人奖励100元;在矿学习考核中获得良好(学习笔记满分,抽查提问55~57分)者每人奖励50元。
3.在公司培训或复训中获得优秀学员的,每人次奖励100元。
4、所有奖励均从学习工资中体现。
本文关键字:暂无联系方式工艺要求,机械设备 - 工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