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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十佳职工”评选办法

供电局“十佳职工”评选办法

点击数:7417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1:11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文摘

第一条 组织机构: 六盘水供电局“十佳职工”评选活动由局评先选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工会办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条 评选时间:六盘水供电局“十佳职工”评选表彰活动每年进行1次。

第三条 确定候选人:各分(基层)工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从当年和上一年连续两年荣获局先进生产(工作)者的人员中,民主推荐10名报到局工会,局工会统计得票数,票数排前15名者成为六盘水供电局“十佳职工”预备候选人。

局工会将15名预备候选人在全局公示1周,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第四条 “十佳职工”评选:在每年年初的职代会上,由全体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选出“十佳职工”。

第五条 投票选举程序:

1、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选票相应栏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小于或等于10人的为有效票,超过10人的视为废票。

2、未到会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写选票。

3、填写选票必须符号准确,字迹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视为无效。

4、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各一人。监票人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5、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当众开启投票箱清点选票并与发出票数加以核对,作好记录。计票完毕,得票前十名的候选人当选局“十佳职工”。若前10名中无县局职工,将取其前9名,另1名额为县局得票最高者,中干不得超过2名。选举结果报大会主席团确认后,向大会报告。

6、若第一次投票后,因候选人得票相同而不能确定“十佳职工”人选时,召集代表对有争议的候选人进行第二次投票,以确定“十佳职工”。

7、若第二次投票后仍不能确定“十佳职工”时,不再进行投票,由主席团会议认定“十佳职工”。

第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授权大会主席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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