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电调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
点击数:7873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4:59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操作规程
6.5.5 计算机调试用电一定按设计规定使用专用电源装置,该装置应首先调试,待各种试验均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不允许接临时电源调试计算机设备。
6.5.6 调试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和调试日志,严禁随便操作设备,修改贮存内容时,应得到负责人的同意.方可进行,并要作好标记及修改的内容和时间等记录。
6.5.7 对计算机所有输入输出装置及通讯装置都应逐个检查,并应满足要求。硬件调试使用的各种仪表、工具,电压等,应不致损坏设备的绝缘。焊接电路板元件时,应用低压快速电烙铁,并经隔离变压器,或采用电铬铁断电后焊接的方法,当手拿电路板时,应戴针织手套和防静电接地。以保证元件不被损坏。
6.5.8 为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对各单元装置的直流电压都应检查是否已调整到所要求的范围值以内。
6.5.9 对装置内及操作板上的各种开关,按钮及灯组等,都应是灵敏可靠,其相应的显示均应准确清晰。
6.5.10 对各贮存装置的功能检查应用供贷方提供的检查程序和自编的检查程序来进行,并保证符合要求。
6.5.11 对外部设备都应按各自的功能逐个进行检查并应符合要求。
6.5.12 各单元调试合格后,在进行综合模拟调试时。应按实际信号要求,激活各有关程序,为综合试车作好准备。
6.5.13 综合试车时,通讯设备要畅通,试车前一定要编制好综合试车方案和严格的试车安全措施,按生产工艺要求,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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