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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点击数:7905 次   录入时间:03-04 12:00:35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操作规程
及以下主变压器和35kV输电线路事故,非本单位人员过失者。

【释义】此类设备必须事先经过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鉴定认可。

5.2.5地形复杂地区夜间无法巡线的35220kV的输电线路或不能及时得到批准开挖检修的城网地下电缆,停运后未引起对用户少送电或电网限电,停运时间不超过72h者。

5.2.6纯系输变电设备故障引起发电厂构成2.3.3.6条的一般性全厂停电事故。

5.2.7发电机组因电网安全运行需要设置的安全自动切机装置,由于电网原因造成的自动切机装置动作,使机组被迫停机构成事故者。若切机后由于人员处理不当或设备本身故障构成事故条件的,仍应中断安全记录。

5.2.8 电网因安全自动装置正确动作或调度运行人员按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的非人员责任的电网失去稳定事故。若由于人员处理不当或设备本身故障构成事故者,仍应中断安全记录。

5.2.9事先经过上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科学技术实验项目,由于非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事故。

5.2.10发供电设备因覆冰、暴风、雷击、水灾、火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超过设计标准承受能力而发生的事故。

【释义】本条规定所指的是那些超过设计计算标准的、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如由于本单位设计或施工安装不当等原因使设备的抗自然灾害能力达不到规定要求,则仍应中断安全记录。

雷击导致输电线路故障若要作为“超过设计标准承受能力而发生的事故”,则应在事故报告中说明其防雷设计、设备选型、避雷线防雷角、故障点杆塔接地电阻值、防雷设施预试情况、避雷器动作计数记录等以证实确实超过设计承受能力。雷击引起发电厂和变电站接地网故障的必须中断记录。

污闪事故不能作为自然灾害。

5.2.11不可预见或无法事先防止的外力破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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