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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修理管理标准

配电修理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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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修理管理标准  

X/XX-X.XXX-XXXX  

   

前 言  

为了做好配电值班修理工作,使修理工作能够安全、及时的进行,树立电业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更好地为广大电力用户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XX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XX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XX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XX供电公司标准  

XX供电公司XXXX-XX-XX批准 XXXX-XX-XX实施  

   

      

   

   

   

   

   

   

配电修理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修理管理的定义、管理范围、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供电公司。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XX/XX-X.XX-XXXX 配电管理  

3 配电修理管理的定义  

配电修理管理是对值班修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值班及修理工作的一种管理手段。  

4 管理范围  

4.1 交接班制度。  

4.2 值班纪律  

4.3 修理工作的规定  

4.4 值班修理记录的填写。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交接班  

5.1.1 接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接班  

5.1.2 接班人员因故不能按时接班时,应于接班前两小时请假,以便改派他人接替工作。  

5.1.3 接班人员因故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并负责继续值班修理工作。  

5.1.4 接班时应交待清楚以下内容:  

a) 各种修理记录簿。  

b) 修理票处理情况。  

c) 修理后的设备情况,特别要交待清楚修理后的不正常状况。  

d) 工具、器材及车辆等情况。  

e) 上级通知、领导指示及其他应交待的事项等。  

5.2 值班  

5.2.1 值班人员不准擅离职守(包括用餐),不准做影响修理工作的其他事情。供电所值班人员因事离所应在门上留条。  

5.2.2 接电话或接待用户, 态度要和蔼、热情,涉及修理工作时,应做好记录(记录故障情况及故障地点)。  

5.2.3 接到修理电话后,应及时出班,不得拖延时间或借做不予修理。  

5.2.4 本班能完成的修理工作,不得推给下班修理。  

5.2.5 高压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时,应听从调度指挥,并做好故障记录。  

5.2.6 值班时和接班前四小时不准喝酒。  

5.3 修理规定  

5.3.1 修理工作必须填写故障修理票,并严格按故障修理票所列安全措施进行各项修理工作。  

5.3.2 修理时服装、 鞋帽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带齐安全用具(如安全带、接地线、高低压验电器、脚扣等)。  

5.3.3 白天的修理任务,必须在白天进行。夜晚的修理任务原则上应进行到二十一点。  

5.3.4 严禁单人出班修理和操作,在临近带电区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5.3.5 一切修理工作应停电进行。需要带电作业时,应请示供电分公司经理或专责工师批准,并研究和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3.6 登杆前应对电杆、拉线、脚钉、拉板、横担等附件进行检查,并验电。  

5.3.7 对暂时不能修理的故障,应采取措施,防止人畜触电或和发生其它事故。  

5.3.8 修理后的设备状况, 必须符合运行、检修规程的规定,不准降低标准。在修理中采取的一些临时措施应逐级上报,并限期将设备恢复正常运行状况。  

5.4 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如下记录  

5.4.1 故障修理票。  

5.4.2 修理记录簿(内容包括故障地点、故障情况、修理内容、遗留问题等)。  

5.4.3 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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