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压器并列运行条件:
(1)结线组别相同;
(2)电压比相等(允许差5%);
(3)短路电压比相等(允许差5%);
如变压器并列运行条件不符合时,需经计算验证在任何一台变压器不会过负荷的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并列运行。
2、 变压器停送电的操作顺序:
变压器停电操作顺序:一般先断开负荷侧开关,后断开电源侧开关;送电操作顺序与停电操作顺序相反。
3、 对空载变压器充电要求:
(1)对变压器充电时,一般应按照先从高压侧充电的原则进行充电,如需从中压侧充电,应核算验证,并经省调总工批准方可进行;
(2)充电前,按调度要求将变压器电压分接头调整到规定位置,使充电后空载变压器各侧电压值不超过相应分接头电压的5%;
(3)新投产或大修后的变压器在投入运行时,有条件者应先做零起升压试验,而后在全电压下冲击合闸五次,在并网前应校对相位;
(4)充电变压器应具有完备的继电保护,在对变压器充电时,应选择保护齐全、可靠和有后备保护的电源侧充电。
4、 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及其操作规定:
对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变压器中性点的操作,须依据避免过电压,继电保护可靠动作和系统稳定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考虑。
有关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及操作规定如下:
(1)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应满足各种运行方式下的继电保护整定和运行要求;
(2)变压器充电或停运前,必须将中性点接地刀闸推上,并使开关在断开侧的线圈中性点保持接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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